[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042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4〕110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1-10 |
[ 成文日期 ] | 2024-12-3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042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4〕110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1-10 |
[ 成文日期 ] | 2024-12-30 |
[ 有效性 ] |
关于重庆中医药技师学院(筹)龙水湖校区一期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4〕110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中医药技师学院(筹)龙水湖校区一期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卫生高级技工学校: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中医药技师学院(筹)龙水湖校区一期建设项目》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重庆中医药技师学院(筹)龙水湖校区一期建设项目位于重庆市大足区双桥经开区通桥街道,地理中心点坐标:东经105°47′26.3602″,北纬29°30′48.7016″,为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一所,包括教学用房、图书馆、宿舍、食堂以及道路及铺装工程、综合管网、环境绿化工程及设备用房、车库等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为486552.0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4353.52m2,地下建筑面积62198.51m2,总计容建筑面积360940.43m2,容积率1.016;建筑密度32.07%,绿化面积106588.85m2(含水景7921.82m2),绿地率30.00%。项目施工组织共布置施工生产生活区1处,临时占地0.12hm2(另有0.58hm2占地位于主体工程永久占地红线内,不新增占地);设置表土堆放场一处,占地0.52hm2(均位于主体工程永久占地红线内,不新增占地);设置临时堆土场5处,临时占地13.39hm2。
项目总占地49.04hm2,其中永久占地35.53hm2 ,临时占地13.51hm2 ,项目占地类型以耕地、草地、林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主。工程挖方总量79.40万m3(其中表土剥离1.31万m3 ,一般土石方开挖78.09万m3),填方总量79.40万m3(其中表土回覆1.31万m3,一般土石方回填78.09万m3),其中主体工程区开挖剩余36.89万m3土石方运往1#~5#临时堆土场综合回填利用,无余方。
本项目不涉及移民安置及专项设施改(迁)建。项目概算总投资498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5382.5万元。工程已于2023年12月底开工,预计2026年12月完工,总工期37个月。
(二)项目区地质、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水土保持情况等阐述较为清楚。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9.04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林草覆盖率达到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基本合理,编制深度满足要求。
(二)经审核,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1975.09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1570.74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404.35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44.94万元,植物措施费11.90万元,监测措施费63.36万元,施工临时措施费170.70万元,独立费用25.81万元,基本预备费19.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8.65万元。本工程属于公益性学校建设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二)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六)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七)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单位依据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再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后,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分期建设、分期投入使用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相应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八)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重庆中医药技师学院(筹)龙水湖校区一期建设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大足区 | ||||||||||
项目规模 |
新建教学用房、图书馆、宿舍、食堂以及道路及铺装工程、综合管网、环境绿化工程及设备用房、车库等附属工程。 |
总投资(万元) |
49800 |
土建投资(万元) |
25382.5 | ||||||||||
动工时间 |
2023年12月 |
完工时间 |
2026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7年 | ||||||||||
工程占地(hm2) |
35.53 |
永久占地(hm2) |
35.53 |
临时占地(hm2) |
0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55.45 |
55.45 |
/ |
/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剥蚀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35.53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3837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3334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主体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5076m、排水盲沟2179m、透水铺装55138 m2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9.87hm2 |
主体已列:C20砼临时排水沟82m;车辆临时冲洗站2座;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784 m彩条布覆盖30000 m2、临时沉沙池6座 |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 |
主体已列:临时绿化0.02hm2 |
主体已列:C20砼临时排水沟152m | ||||||||||||
投资(万元) |
562.04(均为主体已列) |
987.20(均为主体已列) |
33.80(主体6.37,新增27.43) | ||||||||||||
水土保持总投资 (万元) |
1712.70(主体1551.61,新增157.09) |
独立费用(万元) |
21.58 | ||||||||||||
监理费(万元) |
4.99 |
监测费(万元) |
52.26 |
补偿费(万元) |
49.74(免征,497407.40元)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5地质队 |
建设单位 |
重庆市卫生高级技工学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500000450641059Q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2500000778482370L | ||||||||||||
法定代表人 |
邝光升/023-49854779 |
法定代表人 |
梅建国/023-86571468 | ||||||||||||
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渝西支路号 |
地址 |
重庆市巴南区莲花街道新一村号 | ||||||||||||
邮编 |
402160 |
邮编 |
401321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凯/ |
联系人及电话 |
龙老师/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箱 |
zk.92@qq.com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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