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03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4〕106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1-09 |
[ 成文日期 ] | 2024-12-24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03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4〕106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1-09 |
[ 成文日期 ] | 2024-12-24 |
[ 有效性 ] |
关于2023水毁修复工程(三期)初步设计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4〕106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2023水毁修复工程(三期)初步设计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大足区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你单位报送《关于审批重庆市大足区2023水毁修复工程(三期)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足防御中心文〔2024〕13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工程位置及建设任务
(一)工程位置
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龙岗街道、棠香街道、智凤街道、龙水镇、玉龙镇等25个镇街。
(二)建设任务
恢复因水毁影响的水利工程的功能,防止洪水灾害,减少水土流失,保障当地农业、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改善周边居民生活、生产环境。
二、工程治理范围
修复水库设施23座、渠道3段、山坪塘37口、拦河堰(闸)17处、提灌站5处、水文站5处。
三、防洪标准及工程等别
(一)防洪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本项目各类型水毁修复工程防洪标准如下:
上游水库为中型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0年一遇,取水建筑物及附属电站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
五马归槽水库、鸡公岩水库、新胜水库、红旗水库、跃进水库为小(一)型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500年一遇,取水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
龙景湖水库为小(一)型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200年一遇,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
其他16座水库均为小(二)型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200年一遇,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10年一遇。
渠道水毁修复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山坪塘水毁修复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拦河堰(闸)水毁修复工程:拦河堰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观音塘翻板闸、鲁家桥翻板闸、新桥翻板闸位于农村河段,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二仙桥翻板闸位于大足城区,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
提灌站水毁修复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
水文站水毁修复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
(二)工程等别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上游水库修复主要为取水闸门及电站出水渠闸门,工程等别为Ⅳ等,其主要建筑物等级为4级,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小(一)型水库修复主要涉及坝顶道路、取水闸门(闸阀)等,工程等别为Ⅳ等,其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小(二)型水库修复主要涉及坝顶道路、取水闸门(闸阀)等,工程等别为Ⅴ等,其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渠道修复等别为Ⅴ等,其主要建筑物按5级,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山坪塘修复等别为Ⅴ等,主要水工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拦河堰(闸)修复中二仙桥翻板闸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水工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按3级,其他拦河堰(闸)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水工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提灌站修复等别为Ⅴ等,主要水工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水文站修复等别为Ⅴ等,主要水工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
四、工程总布置及主要建设内容
重庆市大足区2023水毁修复工程(三期)分布于全区25个镇街共90处,涉及水库、灌区渠系、山坪塘、拦河堰(闸)、提灌站、水文站等类型。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水库设施23座、渠道3段、山坪塘37口、拦河堰(闸)17处、提灌站5处、水文站5处。
修复水库水毁23座,涉及大坝坝顶路面、溢洪道闸门、取水竖井闸阀、进库公路等。
(二)灌区
修复渠道水毁3段,分别为2处五马归槽水库灌区渠道和1处上游水库灌区渠道。
(三)山坪塘
修复山坪塘水毁37口,涉及大坝内坡、外坡、坝顶、坝体、溢洪道、安全警示设施等。
(四)拦河堰(闸)
修复拦河堰(闸)水毁17处,涉及堰体、边墙、闸门等。
(五)提灌站
修复提灌站水毁5座,涉及水泵、电机、配电设备、进出水管道及计量设施等。
(六)水文站
修复水文站水毁5处,涉及门窗、围墙等。
五、施工组织
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工期为6个月。
六、工程概算
以区发展改革委审定投资为准。
七、其他
(一)请你单位严格执行工程“四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同时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编制、审定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二)工程验收参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执行。
(三)工程由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负责质量监督。
(四)你单位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主体工程动工前,向我局实行安全备案。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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