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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036 [ 发文字号 ] 大足水利审批〔2024〕104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5-01-09
[ 成文日期 ] 2024-12-23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036
[ 发文字号 ] 大足水利审批〔2024〕104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5-01-09
[ 成文日期 ] 2024-12-23
[ 有效性 ]

关于大足区宝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大足水利审批〔2024〕104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大足区宝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审批大足区宝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足水工运服中心文〔2024〕16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宝林水库位于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宝林村,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供水和防洪任务的小(2)型水库,水库枢纽工程于1976年10月动工兴建,1977年9月竣工,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及管理设施组成。水库距大足城区约9km,有乡村公路直达坝顶,交通便利。经多年运行,大坝防浪墙垮塌且两岸未封闭,不满足防洪要求。大坝现状未能形成有效的防渗体,水库存在渗漏问题,工程的渗流性态不安全;上游坝坡存在滑坡,六棱板损坏变形,防滑趾墙损坏;坝顶部分防浪墙倾倒,监测设施损坏,条石路沿沉降;下游坝坡中部缺少护坡框格,已有框格局部变形,排水体护坡条石局部断裂,大坝结构不安全。经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且已通过三类坝鉴定成果核查。同意对该水库实施除险加固。

二、工程建设条件

(一)水文

宝林水库大坝枢纽所在河流为宝林沟河,属沱江水系濑溪河的二级支流。宝林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为0.37km²,库区内主河道长0.70km。水库正常水位为418.20m,正常库容为14.57万m³,设计洪水位419.16m,相应库容为16.89万m³,校核洪水位419.58m,总库容为17.94万m³,死水位412.40m,死库容为3.93万m³。水库设计洪水洪峰流量11.10m³/s,洪水总量5.09万m³,校核洪水洪峰流量16.40m³/s,洪水总量8.24万m³。

(二)工程地质

工程区属弱震地质环境,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好。除上游坝坡存在滑坡外,无其他影响水库运行的不良工程地质问题。

三、工程除险加固设计

同意初设报告确定的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洪水标准以及除险加固工程措施。

(一)工程等级及洪水标准

除险加固后,宝林水库正常蓄水位418.20m,设计洪水位419.16m,校核洪水位419.58m,正常库容14.57万m3,总库容17.94万m3,属V等小(2)型水利工程,大坝、泄水建筑物及放水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0年一遇,消能防冲洪水标准10年一遇。

(二)大坝工程

1.上游坝坡设计

对上游坝面按整体坡比1:3.0的台阶式开挖上游坝坡,然后按1:2.4坡比采用黏土料分二级压实填筑;同时在坝坡中部(高程416.40m)设置C25混凝土马道,马道长99.8m,宽3.0m;在上游坝坡坡脚(高程412.40m)处设置C25混凝土防滑齿墙,齿墙长92.0m,宽1.0m,高1.5m;坝面采用预制砼六棱板护坡,并设置穿管排水设施;防滑齿墙外侧设置抛石护坡。

2.坝顶设计

拆除坝顶原浆砌条石防浪墙,采用C25现浇钢筋砼进行重建,防浪墙上设置C25钢筋砼栏杆;重建后坝顶段防浪墙长112.0m,厚0.3m,顶高程420.47m;防浪墙左岸延伸长度9.0m,右岸延伸长度17.0m;栏杆长112.0m,高1.0m,顶高程421.47m。拆除坝顶道路,采用0.3m厚手摆块石基层,0.1m厚碎石垫层,现浇0.2m厚钢筋混凝土面层的结构对坝顶道路进行重建,重建后坝顶道路长107m,坝顶宽3.5m。

3.下游坝坡设计

对下游坝中部采用25cm厚M7.5浆砌条石棱格(边长3m)护坡,护坡面积626㎡;针对下游护坡框格局部变形问题,采用原材质即M7.5浆砌条石进行修复,修复长度20㎡。采用原干砌条石材质对排水体表层护坡进行修复,修复面积10㎡。

四、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施工导流标准;

同意选择的材料来源;

基本同意主体工程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以及施工总布置方案。

(二)施工工期

工程进度安排为6个月。

五、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一)工程总投资

总投资272.1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96.33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8.97万元;独立费用29.50万元;基本预备12.24万元;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投资费10.8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2.1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2.09万元。

(二)资金来源

争取水利发展资金140万元,其余部分由业主自筹。

六、其他

(一)在施工图设计时注意采纳该工程初步设计的技术咨询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优化相关内容。

(二)请你中心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同时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组织编制、审定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如期建成发挥效益。

(三)工程验收参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和《重庆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渝水规范〔2023〕6号)执行。

(四)你中心应向大足区水利局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由大足区水利局负责质量监督。

(五)该工程主体工程动工前,你中心应向大足区水利局实行安全属地监管备案,并加强安全施工监督实施。

附件:大足区宝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工程概算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大足区宝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工程

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安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独立费用

合计

I

工程部分

257.04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196.33

196.33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18.97

18.97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29.5

29.5

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

215.3

29.5

244.8

基本预备费

12.24

静态投资

257.04

II

专项部分投资

15.08

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投资

10.85

10.85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2.14

2.14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2.09

2.09

其他

III

工程投资合计(Ⅰ-Ⅱ合计)

272.12

总基本预备费

12.24

静态总投资

272.12

总投资

272.12

1


文件下载:

大足水利审批〔2024〕104号——关于大足区宝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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