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2-00277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4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4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2-00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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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4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4 |
| [ 有效性 ] |
关于大足区平滩河宝顶车家至回龙曲水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2〕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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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大足区平滩河宝顶车家至回龙曲水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润憬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大足区平滩河宝顶车家至回龙曲水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润憬〔2022〕32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结合重庆钧卓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大足区平滩河宝顶车家至回龙曲水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任务及规模
(一)工程位置
大足区平滩河宝顶车家至回龙曲水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位于大足区宝顶镇、回龙镇,工程分为平滩河段和天池河段两部分。
(二)工程任务
以防洪护岸治理为主、兼顾改善水生态和美化环境、保障农业、种植业、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三)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1.防洪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重庆市大足区防洪规划(2018-2035年)》等相关规定,平滩河段、天池河回龙镇段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
2.堤线、堤距及堤顶高程
(1)堤线布置
大足区平滩河宝顶车家至回龙曲水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整治河段河道中心线长12.049km,其中:平滩河干流段两岸共计新建护岸长约6117m,其中左岸新建护岸3183m,右岸新建护岸约2934m;平滩河支流天池河回龙镇段两岸共计新建护岸约1795m,其中左岸新建护岸约878m,右岸新建护岸约917m。
(2)堤距选择
综合考虑各现状地面高程、工程投资、对上游影响及各工程实际情况,平滩河干流段采用最小堤距6m;天池河河段最小堤距6m。
(3)堤顶高程
平滩河河段计算堤顶高程为276.04m~285.18m,堤后农田高程为设计洪水位,低于设计堤顶高程;新建护岸至现状地面高程,采用堤顶高程为273.37m~278.39m。
天池河河段计算堤顶高程为288.50m~292.39m,堤后农田高程为设计洪水位,低于设计堤顶高程;新建护岸至现状地面高程,采用堤顶高程为288.34m~292.23m。
二、水文
本工程水文及洪水分析计算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基本同意洪水计算成果。
三、工程地质
(一)基本同意区域地质环境及地震评价
(二)基本同意工程区工程地质条件及综合评价
(三)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调查评价。
四、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 建筑物级别
工程治理河段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依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规定,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二)堤型
同意采用平滩河干流河段新建护岸格宾镇脚+植草护坡+C25砼人行道;天池河支流河段新建护岸C20砼镇脚+亲水步道+彩色砼路面+生态连锁砖植草斜坡式护岸。
(三)工程总体布置
大足区平滩河宝顶车家至回龙曲水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整治河段河道中心线长12.049km。
1. 护岸工程
平滩河干流段采取工程措施“修建格宾笼镇脚+土石碾压斜坡体(植草护坡)+C20砼人行道”;两岸共计新建护岸长6117.5m,其中左岸新建护岸3183.05m,右岸新建护岸2934.45m;新建下河梯步13座,部分拆除阻水私建拦河堰4座;平滩河支流天池河回龙镇段采取工程措施C20砼镇脚+生态连锁块植草护坡+土石碾压斜坡体+C20砼人行道,两岸共计新建护岸长1795.90m,其中左岸新建护岸878.80m,右岸新建护岸917.1m,新建下河梯步6座,新建7处穿堤管涵。
平滩河及支流天池河段采取非工程措施疏浚河道,干流段疏浚长度约6.93km,清淤深度0.3m~0.5m,河道清淤工程量约为29102m3。支流段疏浚长度约1.268km,清淤深度0.3m~0.5m,河道清淤工程量约为802m3。
2. 河道疏浚
平滩河(K3+019~K4+718.00)、(K7+041.00~K9+170.00)、支流天池河段(Z0+000.00~Z1+268.00)长度共计1268m,为河道疏浚范围。
3. 下河梯步
沿新建护岸共设13处下河梯步。
4. 穿堤排洪建筑物
本工程增设6座排洪渠,均位于天池河段
五、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工期6个月。
六、工程占地
基本同意工程永久占地面积共98.98亩,临时占地共计45.3亩,合计144.28亩。
七、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计
基本同意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计。
八、工程管理
同意该工程的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润憬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机构设置基本合理,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可行。
九、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本篇编写基本可行。在施工、运行及管理的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规程、规范进行操作。
十、工程投资
以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为准。
十一、其他
(一)在施工图设计时注意采纳该工程初步设计的技术咨询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优化相关内容。
(二)请你公司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同时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组织编制、审定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如期建成发挥效益。
(三)工程验收参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执行和《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验收办法》(渝水基〔2011〕61号)执行。
(四)项目法人向大足区水利局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由大足区水利局负责质量监督。
(五)该工程主体工程动工前,你公司应向大足区水利局实行安全属地监管备案,并加强安全施工监督实施。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2年8月31日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规划设计科(行政审批科) 2022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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