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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79072968x9/2020-0097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 发布日期 ] | 2018-10-24 |
[ 成文日期 ] | 2018-10-24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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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 发布日期 ] | 2018-10-24 |
[ 成文日期 ] | 2018-10-24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公务员法,贯彻落实各项配套法规制度;负责全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综合管理工作;依法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和执行公务进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3.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规划、方案;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聘用和考试等管理工作;负责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参与管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4.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绩效工资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退休政策工作。
5.负责区政府奖励、表彰的综合管理;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事宜;负责报送上级机关表彰、奖励单位和人员的审核;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
6.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安置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
7.拟订全区人才资源规划、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管理的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人才管理;综合管理全区人才人事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和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8.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规划和激励政策;拟订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管理全区创业培训、就业训练、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工等级考核工作;指导管理职工技能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9.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促进就业相关政策。
10.贯彻执行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实施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
11.负责全区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贯彻执行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综合管理并负责全区有关社会保险行政许可和审批相关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对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
12.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法定工时制度、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4个职能科室,2个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分别为重庆市大足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重庆市大足区劳动关系仲裁院,2各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重庆市大足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重庆市大足区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596.03万元,支出总计2,596.03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801.29万元、增长44.65%,主要原因是补缴了历届村官的养老保险费,补发了16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增加了17年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经费,互联网+政务专项工作经费,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等。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591.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1.95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59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6.00万元,占56.56%;项目支出1,125.96万元,占43.44%;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07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历年结转和结余4.0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591.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1.29万元,增长44.75%。主要原因是补缴了历届村官的养老保险费,补发了16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增加了17年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经费,互联网+政务专项工作经费,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等。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8.19万元,增长65.75%。主要原因是补缴了历届村官的养老保险费,补发了16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增加了17年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经费,互联网+政务专项工作经费,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00万元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91.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1.29万元,增长44.75%。主要原因是缴了历届村官的养老保险费,补发了16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增加了17年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经费,农林水系统工资专项工作经费,互联网+政务专项工作经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8.19万元,增长65.75%。主要原因是补缴了历届村官的养老保险费,补发了16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增加了17年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经费,农林水系统工资专项工作经费,互联网+政务专项工作经费,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00万元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15万元,占4.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5万元,主要原因是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生活补助提高。教育支出3.50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50.11万元,占90.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1.57万元,主要原因是补交及新增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各项保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92万元,占2.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2万元,主要原因是补交及新增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医疗保险;住房保障支出52.27万元,占2.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补缴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6.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9.13万元,较上年增加161.2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行政人员平时考核奖,事业人员超额绩效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7.2万元、津贴补贴258.07万元、奖金42.5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67.7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156.57万元。公用经费136.86万元,较上年增加8.71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工作人员出差较多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2.5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4.5万元、差旅费18.5万元、维修费9.5万元、会议费7.6万元、培训费8万元、公接待费10.5万元、劳务费16万元、工会经费21.5万元、公务车运行费2.5万元、其他费用14.76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4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5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单位安排1人出国考察学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89万元,主要用于到法国学习人社管理先进经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减少行程;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9万元,主要原因是到法国学习人社管理先进经验。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5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减少公务出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20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减少公务出行。
公务接待费10.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接待事项,如“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人社部门、本市兄弟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人社业务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人数和标准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人数和标准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65批次,1,7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8.71万元,增长6.79%,主要原因是在职经常出差学习、本单位今年召开了部门劳动就业培训会议,会议费较上年增长较大,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己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23-43767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