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329P/2020-0006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城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7-31 |
[ 成文日期 ] | 2020-07-31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329P/2020-0006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城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7-31 |
[ 成文日期 ] | 2020-07-31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路灯管理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路灯管理所
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以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和维护为宗旨,负责本区主城路灯照明和景观照明管理;维修维护和建设改造;负责配套市政工程路灯、灯饰建设项目方案审查、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路灯管理所为区市政园林管理局的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1人,在编在岗职工11人,退休人员1人。内设3个职能科室: 综合科、维修科、材料科。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17.9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17.96 万元,比2016年减少138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4.96 万元,比2016年增加11.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323万元,比2016年减少140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城区LED路灯建设工程融资还本付息(己到期归还)。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00万元,比2016年减少3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迎春灯饰工程款未纳入年初预算,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600用于城区路灯电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15.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8.18 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因2016年因公务用车改革未安排预算无法比较;公务用车购置费7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区路灯维修维护面积扩大,需购置一辆高空作业车和一辆巡查车,用于路灯灯饰维护。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9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车辆购置72万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