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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329P/2020-0006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城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 成文日期 ] 2020-07-31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329P/2020-0006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城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 成文日期 ] 2020-07-31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设立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为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并受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委托具体负责全区市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市容秩序、交通秩序的静态、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户外广告、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监察执法管理。区编委核定支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9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支队内设1室2科6个大队,共9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督察科、法规科、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园林绿化大队和海棠新城大队),核定科长职数9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2.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2.34万元,比2016年增加43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34万元,比2016年增加140.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和协管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50万元,比2016年增加295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区面积扩大、协管人员增加、城区综合整治加强、执法装备增加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50.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56万元,与2016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90万元,因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未安排预算无法比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9.1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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