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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329P/2020-0005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城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 成文日期 ] 2020-07-31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329P/2020-0005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城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 成文日期 ] 2020-07-31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路灯管理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路灯管理所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协助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拟定本区城市道路照明及各类灯饰规划、设计方案;负责本区主城路灯照明和景观照明建设改造、维修维护工作;协助拟定城区规划内路灯、灯饰管理规定;负责指导各街镇的路灯照明和景观照明运行维护工作;承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损坏路灯、灯饰的行为进行查处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照明新技术、新产品,开展绿色照明活动,提高城市照明的科学技术水平。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大足区路灯管理所为区城市管理局的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2人,在编在岗职工10人,退休人员2人。内设3个职能科室:综合科、维修科、材料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589.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89.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1.40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81.8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589.7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0.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51.74元,住房保障8.3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1.40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0.4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1.8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9.72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9.72万元,比2019年增加7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17万元,比2019年减少10.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67.55万元,比2019年增加81.8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路灯日常运行保障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路灯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城区路灯电费、楼宇灯饰维修维护等。

本部门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61万元,比2019年减少15.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比2019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2019年减少0.9万元,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业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9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67.5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清涛        联系方式 4373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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