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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329P/2020-001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城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7-31 |
[ 成文日期 ] | 2020-07-31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329P/2020-001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城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7-31 |
[ 成文日期 ] | 2020-07-31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环境卫生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环境卫生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为保障城市环境卫生,美化环境提供服务。协助主管部门拟订区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环卫设施等专业规划,参与拟订区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和管理规范。承担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转运、水域清漂、扬尘污染控制、牛皮癣清理等环境卫生作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城区市政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运行管理。负责城区化粪池等粪便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监测及排危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受理辖区内环境卫生投诉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镇街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为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数45人,实有人数38人,退休28人。内设科室5个,分别是综合科、清扫质量检查科、设施管理科、垃圾处置费征收科、建筑工地渣土清运管理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092.04万元,支出总计6092.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8.76万元、增长5.70%,主要原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城区面积扩大导致人员工资增加、环卫车辆增加和运行经费增加、新接管公厕及公厕升级改造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092.04万元,较上年决算决算数增加328.76万元、增长5.70%,主要原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城区面积扩大导致人员工资增加、环卫车辆增加和运行经费增加、新接管公厕及公厕升级改造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62.35万元,占99.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9.69万元,占0.49%。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092.0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28.76万元、增长5.70%,主要原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城区面积扩大导致人员工资增加、环卫车辆增加和运行经费增加、新接管公厕及公厕升级改造等。其中:基本支出648.45万元,占10.64%;项目支出5443.59万元,占89.36%。
4.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092.0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28.76万元、增长5.7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城区面积扩大导致人员工资增加、环卫车辆增加和运行经费增加、新接管公厕及公厕升级改造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8.88万元,增长9.31%。主主要原因市财政追加清漂资金、公厕等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92.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8.76万元、增长5.70%。主要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城区面积扩大导致人员工资增加、环卫车辆增加和运行经费增加、新接管公厕及公厕升级改造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8.88万元,增长9.31%。主要原因市财政追加清漂资金、公厕等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75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4.08万元,占1.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92万元,增长23.78%,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上调和人员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74万元,占0.5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0.47%,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上调和人员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15.00万元,占0.25%,年初财政未预算。
(5)城乡社区支出5871.30万元,占96.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2.42万元,增长8.35%,主要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城区面积扩大导致人员工资增加,财政追加项目经费。
(6)农林水支出20万元,占0.33%,年初财政未预算。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69万元,占0.16%,年初财政未预算。
(8)住房保障支出26.47万元,占0.44%,较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8.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1.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24万元,增长11.5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保基数上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及社会保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8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48万元,增长60.00%,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办公费、差旅费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4.40万元,下降84.70%,主要原因是清漂资金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4.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万元,下降0.15%,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0万元,下降0.0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18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6.4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区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城区环卫作业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0.1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5万元,下降0.0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7.7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区县相关部门到我所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6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4辆;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90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2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所2019年对2018年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811.3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48.0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先后制定了《环卫车辆及作业人员考核制度》《垃圾清收运制度》等相关业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2、全面实行“五位一体”(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作业模式,并通过不断优化作业线路,调整作业时间,进一步确保我区环境卫生质量稳步提高。同时开展特色化冲洗服务,每周对城区流动收运点、垃圾桶、垃圾箱、压缩站冲洗3次;每周末晚上9:00—23:00,对龙岗步行街进行分段式冲洗冲洗作业;每周对三甲医院到体育馆到西南城车行隔离护栏冲洗1次;根据城区主次干道隔离护栏的卫生状况,不定期对隔离护栏实施夜间冲洗,主次干道机扫率达92%。3、采取流动收运与定点收运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日转运垃圾量达260吨;同时根据创卫要求,实施垃圾密闭运输。将300余个环卫手推车全部加盖、在流动收运车料斗底端焊接高3cm的污水阻流板,防止料斗内污水倒流。4、健全车辆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作业车辆均配备车载灭火器,实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培训,确保作业车辆及人员安全生产。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环卫车辆运行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30万元,执行数为548.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3%。主要产出和效果:1、先后制定了《环卫车辆及作业人员考核制度》《垃圾清收运制度》等相关业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2、全面实行“五位一体”(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作业模式,并通过不断优化作业线路,调整作业时间,进一步确保我区环境卫生质量稳步提高。同时开展特色化冲洗服务,每周对城区流动收运点、垃圾桶、垃圾箱、压缩站冲洗3次;每周末晚上9:00—23:00,对龙岗步行街进行分段式冲洗冲洗作业;每周对三甲医院到体育馆到西南城车行隔离护栏冲洗1次;根据城区主次干道隔离护栏的卫生状况,不定期对隔离护栏实施夜间冲洗,主次干道机扫率达92%。3、采取流动收运与定点收运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日转运垃圾量达260吨;同时根据创卫要求,实施垃圾密闭运输。将300余个环卫手推车全部加盖、在流动收运车料斗底端焊接高3cm的污水阻流板,防止料斗内污水倒流。4、健全车辆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作业车辆均配备车载灭火器,实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培训,确保作业车辆及人员安全生产。下一步改进措施,将进一步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完善绩效目标及其指标编制,完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得到有效使用。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环卫车辆运行费 |
联系人及电话 |
丁杨 43736478 |
|||
主管部门 |
城管局 |
实施单位 |
区环卫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530 |
总量 |
548.03 |
103% |
||
其中:财政资金 |
530 |
其中:财政资金 |
548.03 |
103%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机扫率达90% |
机扫率达92%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环境影响 |
无 |
无 |
100% |
|||
道路机扫率 |
≥90% |
92% |
100% |
|||
社会满意度 |
≥98% |
≥98% |
10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3736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