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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日期:2026-05-29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人民政府

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足人社发〔2017233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6年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1名两年内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相关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择优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热爱工作,服从安排,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岗位为劳动保障协管,属于辅助性、非营利性的辅助岗位,共招聘1人。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528日— 63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14:30—16:30)。

2.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便民服务中心

3.报名所提供材料:

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毕业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结束后,原件退还本人。

4.面试。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成绩。

5.体检、考察和公示。根据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

五、政策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被聘用的人员,由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人民政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请及时向中敖镇镇人民政府反映。电话:43300157,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回龙街社区115号。公示期满后,对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派遣单位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统一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由中敖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43300157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人民政府  

2026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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