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84212422K/2021-0026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办事指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中敖镇 | [ 发布日期 ] | 2022-12-09 |
[ 成文日期 ] | 2022-12-09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84212422K/2021-0026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办事指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中敖镇 |
[ 发布日期 ] | 2022-12-09 |
[ 成文日期 ] | 2022-12-09 |
[ 有效性 ] |
中敖镇民政特困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中敖镇民政特困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 |||
一级栏目 |
二级栏目 |
三级栏目 | |
社会救助 |
法规政策 |
社会救助综合类法规政策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相关法规政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 | ||
标准文件 |
特困标准文件 |
《关于转发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渝民〔2021〕119号) | |
联系方式 |
社会救助求助热线 |
023-43303716 | |
信访通讯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政府信访办 | ||
投诉举报电话 |
023-43300021 | ||
服务指南 |
办理条件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 |
申请材料 |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页),邮政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
办理流程 |
1、申请。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 ||
办理时间 |
上班时间 | ||
地点 |
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及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 ||
联系方式 |
023-43303716 | ||
审核结果信息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