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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重庆市大足区雍溪镇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04-19

关于《2022年重庆市大足区雍溪镇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的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国家决定对实际种粮农民实施一次性补贴政策。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1.工作要求

  认真落实国家政策精神,细化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政策,减轻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收的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

  2.目标

  结合补贴资金额度、地域粮食种植特点和播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补贴对象、补贴品种、补贴范围、补贴依据和补贴标准等。

  3.任务

镇经发办作为补贴资金发放的主体责任部门严格按规定落实好补贴政策。通过事前现场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强化补贴资金的监管对补贴对象的合规性和补贴面积的真实性负责。区农业农村局对补贴对象的合规性和补贴面积的真实性进行抽查。区财政局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进行抽查。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文件执行依据

依据《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足农委〔2022110文件要求,严格贯彻落实,确保补贴发放到位。

四、文件执行范围

1.补贴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如土地承包者领取的,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地租等方式,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2.补贴品种为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豆、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等13种粮食作物。

  3.补贴范围为合法耕地,不包括国家及省明确退耕的土 地、未经批准开垦耕种的土地或者禁止开垦耕种的土地等非合 法耕地上的播种面积、虚报面积。2022年底前实际撂荒地不享受此项补贴。

  4.补贴依据为内种粮农民纳入补贴品种和符合补贴范围的当年播种面积。

五、重要内容解读

1.按照国家要求,级负责制定全补贴实施方案,核定分县补贴总额、明确补贴主要内容等;县要根据补贴实施方案和本地实际,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补贴对象、选定补贴品种、核定补贴面积、明确补贴标准、兑付补贴资金等。

  2.严格落实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规范,做到补贴信息无差错,补贴对象无异议,发放过程全透明。

  3.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积极回应农民关切。要进一步强化补贴资金监管,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一)面积申报(2022年3月24日3月31日)

实际种粮农民持本人身份证、土地确权证和银行直补存折(卡)到所在村社申报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计税种粮面积)。填制《重庆市大足区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表》(附件1)由镇统一印发,申报表需农户签字认可。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面积核实(2022年4月1日4月3日)

村社核实(2022年4月1日4月3日)。各村(社区)及时组织核查组,实地调查核实实际种粮情况;按照政策规定,该扣减的必须扣减。发现申报面积有误的要及时纠正,重新填制《重庆市大足区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表》(附件1)。核查人员在申报表上签字确认后,村社复印一份存档备查,原件交镇农业服务中心存档。

镇抽查核实(2022年4月4日4月7日)。在收到村社交来的原始申报资料后,要及时成立镇抽查督导小组,实地抽查核实申报对象的实际种粮情况。抽查不少于3个村,每村抽查比例不低于农户总数的5%。对一般农户申报面积≥5亩以上的农户,抽查50%以上;申报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抽查100%。核查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及时纠正,重新申报、核实、公示后报镇农业服务中心;核查无误后,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表经镇督查组成员签字确认后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镇财政办、经发办随机抽查。

(三)面积公示(2022年4月6日4月12日)

坚持村社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重新核实后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公示内容:本村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情况(由镇录入系统后统一打印返还村社公示),镇级在《农民补贴网管理系统》中导出公示表(请将农户的银行账号进行屏闭)。公示地点选在政务公开栏和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并将各村(社区)的公示照片电子档交由镇农业服务中心存档。同时公开各级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镇级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区级实施方案下达的各项任务清单,并将各项资料整理归档。

(四)镇级抽查核实(2022年4月13日4月16日)

由镇经发办牵头,会同镇纪委、财政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数据信息进行实地抽查核实。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每个村(社区)抽查一定比例的农户数。对申报有误的,要责令其整改,并及时纠正。核实无误后,镇经发办及时填报《重庆市大足区镇(街)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汇总表》。

(五)补贴资金公示(2022年4月17423日)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核实结果必须坚持两次公示(面积申报和资金补贴各公示一次),第二次公示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日期与核实日期一致。对有异议的,重新核实后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公示内容:村社公示本村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情况(由镇级将补贴标准录入系统后统一打印返还村社公示),在《农民补贴网管理系统》中导出公示表(请将农户的银行账号进行屏闭)。公示地点选在政务公开栏和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并将各村(社区)的公示照片电子档交由镇农业服务中心存档。同时公示盖有公章的补贴明细表(可以与村社同时进行),并将该公示的公示照片电子档。交镇经发办存档。同时公开各级的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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