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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688942832/2020-00004 [ 发文字号 ] 雍溪府发﹝2020﹞5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雍溪镇 [ 发布日期 ] 2020-02-03
[ 成文日期 ] 2020-01-20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688942832/2020-00004
[ 发文字号 ] 雍溪府发﹝2020﹞5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雍溪镇
[ 发布日期 ] 2020-02-03
[ 成文日期 ] 2020-01-20
[ 有效性 ]

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制度》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雍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和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足人社发〔201723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工作中的规范运行和日常监管,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总体原则: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由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择优录用”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统一集中招聘,集中分配工作岗位。

    二、由聘用人员本人完成工作,不得出现冒名顶替、人岗不符的情况,具体工作内容由各用人部门、各村社区负责。

    三、严格人员日常考核考勤,不出现有岗无人、虚设岗位问题,具体工作考勤由各用人部门、各村社区负责。

    四、及时准确发放补贴待遇,不出现资金截留或挪作他用问题,由重庆北部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资格合规合法,不出现年龄超标、聘用时间超限问题。档案资料规范到位,不得出现有人无档、有档不全问题。

    六、严格日常督査检查,不出现聘用人员脱岗、离岗、不按时上岗等问题。镇社保所每季度不定期进行岗位人员抽查,核实各部门、各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工作情况。

七、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循镇社保所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同意分配工作。拒绝上岗安排的,镇社保所向镇党委政府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报区就业局相关科室备案。

八、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

(一)病假、事假制度

公益性岗位人员病假、事假参照雍溪镇干部职工考核办法中规定执行。凡连续15日或年累计30日不上岗工作的,予以辞退。

(二)考勤制度

1、工作作息时间:公益性岗位人员采取手动签到签退,上班时间为早上900—下午500,周末双休。

2、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重庆市大足区雍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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