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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68890661k/2021-00045 [ 发文字号 ] 万古府发〔2021〕173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万古镇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 成文日期 ] 2021-07-26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68890661k/2021-00045
[ 发文字号 ] 万古府发〔2021〕173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万古镇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 成文日期 ] 2021-07-26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残疾人办理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工作的通知

 

万古府发〔2021173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残疾人办理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了全面落实全国、全市、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创示范,持续优环节、减材料、压时限、降成本,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让群众办事更高效、体验更愉快,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1734号)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渝残联发2017148号),结合《2021年大足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和我区残疾人证办理工作实际,现就办理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将即将到期、未经医院鉴定换领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未办理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群清理出来并做办理。申请办证的残疾人直接在万古镇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后,持《残疾评定表》到指定的残疾评定机构接受残疾类别和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经区残联审核批准并完成制证后,通过邮政快递免费将残疾人证寄发给申办者,实现申办残疾人证“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二、工作流程

(一)万古镇残联初审: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直接到万古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评定表张贴申请人照片并加盖公章后,交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万古镇残联对申请人的办证资料进行初审,将申请表、评定表和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整理并装订好后,一并交申请人到指定的残疾评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

(二)残疾评定:申请办证的残疾人持评定表到指定的残疾评定医院接受残疾类别和等级鉴定,鉴定结果由申请人交给区残联市民中心窗口审核。

(三)基层公示: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由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四)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三、办证对象

具有大足区万古镇户籍,有办理残疾人证需求的残疾人。

四、办证申请应具备的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精神、智力和未成年人需同时携带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证明其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及该照片的电子档;

五、执行时间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并于20211231前完成所有换领申请。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这次残疾人证办理改革工作,要在万古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尽到通知义务,通知残疾人朋友到万古镇残联办理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加强宣传。各村(社区)要大力宣传这次残疾人证办理改革工作,要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确保本辖区内的宣传覆盖面达到100%

七、相关事项

(一)因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按本通知规定的流程办理。

(二)对于群众举报的残疾人证与本人残疾情况不符的,应及时上报大足区残联,大足区残联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为了方便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办证,大足区残联将协调相关残疾评定机构适时上门开展残疾评定和办证服务。

(四)本通知由万古镇残联负责解释。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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