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47484162T/2021-0111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1-01-15 |
[ 成文日期 ] | 2020-12-31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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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1-01-15 |
[ 成文日期 ] | 2020-12-31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农服中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扶贫产业的影响,切实增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增值,促进我区扶贫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重庆市大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足扶办〔2020〕6号)和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大足财办〔2018〕194号)文件精神,结合大足区委、区政府“四区联动,四地协同,三个发展,三大愿景”发展思路,现将我区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入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大足区各镇街、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大足辖区内从事优质粮油产业、特色农产品产业、养殖产业、设施农业、乡村旅游产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电商流通产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等,并在相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一)在国家注册登记机关依法注册登记并运行。
(二)建设项目自筹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财政资金的20%。
(三)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通过建立资产收益、土地流转、资金入股、房屋联营、务工就业、产品代销、生产托管、租赁经营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项目所在地贫困人口受益。凡申请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带动贫困人口10人以上(其中稳定就业人数1人以上);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带动贫困人口15人以上(其中稳定就业人数2人以上);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含)以上的实施单位应带动贫困人口20人以上(其中稳定就业人数3人以上)。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扶贫义务。
(六)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承诺函)。
(七)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近两年内未出现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
围绕区域特色产业,按照区委、区政府“四区联动,四地协同,三个发展,三大愿景”发展思路。以培育村(社区)优势主导产业和贫困户增收致富为目标,坚持“瞄准贫困、突出特色,整合资源、注重效果,民办公助、择优扶持”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项目,支持重点产业、龙头企业、获得“三品一标”产品的农业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二)建设期限
2021年11月30日前。
(三)项目类别及补助资金
1.产业发展项目。重点支持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加工生产线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电商营销建设等。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林果、生态养殖、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提高发展实效,切实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补助标准分:200万元/个、100万元/个、50万元/个、30万元/个。(其中,200万元的项目只支持年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并且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升规入统)。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选择5个减贫带贫效果好、乡村振兴成效突出、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容村貌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有基础的镇街实施项目建设,每个镇街选择“大足十八村”中的2-3个行政村,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升级产业发展、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引导产业融合、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加强乡村治理、开展数字乡村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等建设内容为主,不搞美化、亮化、绿化、刷墙、路灯等各类“造景”工程、形象工程。探索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政策、工作、保障四大衔接,以乡村振兴实现减贫带贫。补助标准:300万元/个。
3.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生产条件,推进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支持山坡地作物的喷灌、微灌、管灌,以及少量的渠道防渗。结合建设区域的地形及节水灌溉需求,自行确定支持的环节和建设方式,主要包括建设输水、灌水工程,配备泵房、机电设备,蓄水池,铺设管道及自动化高效节水温室大棚等,达到相关节水灌溉的基本要求。补助标准:100万元/个、50万元/个、30万元/个。
4.电商扶贫项目。以培育农村电商产业和贫困户增收致富为目标,围绕农村电商产业配备设施设备,设施设备数量、型号、价格必须明确,并进行电商培训、产业培训等。重点支持扶贫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仓储物流、冷链配送、线上销售网络建设、农村电商品牌培育、线上销售办公设施设备等。补助标准:50万元/个、30万元/个。
5.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成功的村必须进行“三变”改革。重点支持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建设清选包装、冷藏保鲜、仓储物流、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电商营销建设等。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林果、生态养殖、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提高发展实效,切实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补助标准:100万元/个。
以上项目,同一实施主体只能申报一个。
(四)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
补助对象和项目的产生须通过自愿申报、竞争择优的方式产生。财政扶贫资金到位后,在脱贫攻坚项目库中按照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安排扶贫项目。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见2021年产业扶贫资金补助细则(附件1)
四、申报程序
1. 产业发展项目、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电商扶贫项目实行业主自愿申报,填报《2021年扶贫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重庆市大足区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备案表》,经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分析当地致贫原因、资源禀赋、资金保障、脱贫需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确定申报项目,形成项目申报清单,在村务公开栏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向所在镇街递交。镇街召开会议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和带贫机制等进行审核,审核后在镇级政务公开栏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审核。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行镇街申报,填报《2021年扶贫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重庆市大足区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备案表》,经镇街党政办公会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确定申报项目,形成项目申报清单,在镇级政务公开栏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审核。
3.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申报,业主实施,填报《2021年扶贫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重庆市大足区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备案表》,经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分析当地致贫原因、资源禀赋、资金保障、脱贫需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确定申报项目,形成项目申报清单,在村务公开栏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向所在镇街递交。镇街召开会议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和带贫机制等进行审核,审核后在镇级政务公开栏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审核。
4.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专家评审,按得分高低排序后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各镇村按照项目申报程序的要求,做好项目公开公示、会议记录、《2021年扶贫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等入库申报材料。
五、申报要求
(一)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镇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位结合发展实际,科学拟建项目,形成实施方案,自愿申报,不得代编代报和重复申报。
(二)建设地址、产业发展必须符合大足相关规划,同一项目的建设内容不能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补助资金。
(三)按照“原建不补、不建不补”原则,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
(四)取得项目补助的镇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按照批复内容,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建设质量并在规定时间(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五)各镇(街)、村(社区)严格按照申报程序的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和公开公示,对项目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重点看入库项目与脱贫、带贫、减贫、益贫的关系,提高入库项目质量。
(六)与脱贫攻坚无关的项目、违法违规的项目、搞形象工程、“造景工程”的项目、未建立带贫减贫机制的项目、未编制扶贫绩效目标的项目等(详见附件2负面清单),一律不得入库,凡需要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项目必须入库。
(七)经市级备案的实施方案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在当年内按原程序报批。报市级备案的方案作为监督检查、验收、接受审计的依据。
(八)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3)。
(九)申报对象纳入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制度监管,严格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十)所有申报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入库项目,必须建立完善生态环保设施,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最低建设标准如下:对规模种植基地,建设生态拦截沟、污水净化塘、人工湿地等环保设施,设施面积不得低于基地面积的3%。畜禽养殖项目必须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备足够的消纳地,实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项目必须建设尾水治理设施,面积不得低于养殖水面的6%。所有生产尾水、地表径流不能直排入河。
六、利益分配
(一)收益分配。
凡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含)以上的产业扶贫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将补助资金的30%-50%由项目所在地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持股,每年按持股金额5%-10%的标准实行固定分红: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占20%,分红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等。村(社区)全体贫困户占80%,其中分红收益的60%平均量化到户或人,以户或人为单位实行固定分红,每户分红收益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部分归村集体主要用于农村扶贫和公益事业等;分红收益的40%由村(社区)对贫困户务工就业、人居环境整治、邻里关系、产业发展、脱贫意志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并建立档案资料,对贫困户进行差额化奖励。(100万元及以上项目必须进行“三变”改革)
(二)股权管理。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与产业扶贫项目实施单位签订股权分红协议。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持有项目实施单位财政补助资金股份属于固定分红性股份,不参与实施项目的经营管理。双方应约定项目存续期限,不得少于5年。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连续分红5年后,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按照原值赎回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持有股份,也可继续持股分红。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前结束项目、转让项目的,应按照原值赎回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持有股份,在项目转入方同意的基础上也可由项目转入方继续履行相关协议。赎回方式上,可一次性赎回,也可分年度赎回,分年度赎回不得超过5年,未赎回股金继续享受分红。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收到持股本金后应当用于村(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不得进行直接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续存,参照企业破产清算和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相关政策规定处置。
七、报送要求
(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必须一致,申报对象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镇街负连带监管责任。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带动贫困人口佐证材料、租地合同等(复印件盖鲜章)。
3. 入库申报相关材料:镇村会议记录、镇村入库公示照片(远景、近景各一张)及公示底稿、2021年扶贫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重庆市大足区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备案表等资料。
(二)装订。为便于按分类和组织区级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拉杆压条式简单装订,不得多个项目实施方案一起装订,不得胶印。
(三)报送时间。2021年1月20日18: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四)报送方式。各街镇必须明确一名项目联系人,将辖区申报项目汇总后以正式文件分类分别上报区农业农村委相关科室,最后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汇总评审。文件必须载明联系人姓名、工作部门、职务、办公电话及手机等信息。实施方案送相应部门科室。
联系人:
1.特经科(产业发展项目)
文鹏,43780149、13452428311 QQ邮箱:253431242@qq.com。
2.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
杨定蓉,43722112、13983835458QQ邮箱:1946194758@qq.com。
3.农村土地整治中心(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王莉,43722947、13983169368 QQ邮箱: 939233625@qq.com。
4.信息宣传科(电商扶贫项目)
罗茜,43720372、19942261509 QQ邮箱:408993933@qq.com
5.农经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贺开亮,43770109、18983811585QQ邮箱:825749857@qq.com
附件:1.2021年产业扶贫资金补助细则
2.扶贫资金项目负面清单
3.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4.2021年扶贫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格式)
5.重庆市大足区XX(单位)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备案表(一项一表格式)
6.XX镇(街)或XX村(社区)项目汇总表(格式)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
2021年产业扶贫资金补助细则
一、新建钢架大棚
1.普通钢架大棚,采用镀锌钢管,棚宽6-8米,管径≥2.5厘米,管厚≥1.5毫米,棚高≥3米,肩高≥1.7米,补助12800元/亩。
2.连栋钢架大棚,主立柱≥70×50×2.5毫米双面热镀锌钜管,次立柱≥50×30×1.5毫米双面热镀锌钜管,拱杆≥25×1.5毫米镀锌钢管,水槽≥32×1.8毫米热镀锌型材,顶高≥4.3米,补助24000元/亩。
二、新换大棚棚膜
大棚棚膜厚≥10丝,补助1600元/亩。
三、新建园区生产便道
1.标号≥C20混凝土硬化,1米≦宽≤2.5米,厚≥10厘米,每立方米补助650元;
水泥预制板建设参照执行。
四、新建喷滴灌设施
提水工程的装机功率≦100kW,主干管、分干管道选用100 级热熔PE 管。固定喷灌均匀系数不低于0.80,移动喷灌均匀系数不低于0.85。微灌用水根据水质选择过滤器净化处理。设备配置和布置要和作物模式相适应,按照实际建设灌溉方式和建设内容据实验收。
五、优势产业发展综合补贴
新建优势产业标准化种植基地,按照《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土地宜机化整治先建后补的通知》(大足农委〔2018〕305号)文件标准,宜机化整治和种苗等综合补助1600元/亩。
六、园区围栏
围栏网洞≤10×10公分,高≥1.8米,固定立柱高≥2.1米,壁厚≥1毫米,补助40元/米。
七、园区监控设备
园区监控设备,普通摄像头补助8000元/套(包括摄像头8-16个,配套存储器,电脑,显示器等);转动摄像头补助12800元/套(包括摄像头6-16个,配套存储器,电脑,显示器等)。
八、加工型企业厂房、设施设备等补助
加工企业新建产品加工厂房设施、设备,产品贮藏、运输的冷链设施,电子商务平台和农产品展销,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补助标准≤公允价80%;新制广告、包装,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补助标准≤公允价80%。
九、其他有利于生产、加工提质增效的项目建设参照市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2
扶贫资金项目负面清单
1.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2.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扶贫项目;
3.工业以及其他打着扶贫旗号与脱贫攻坚无关的项目;
4.盲目提高脱贫标准的项目;
5.搞形象工程的项目;
6.与减贫目标不直接相关、与贫困户自身发展不密切的项目;
7.群众不知晓、未进行充分论证的项目;
8.未建立产业带贫减贫机制的项目;
9.未编制扶贫绩效目标的项目;
10.对生态环境保护造成负面影响的项目,违法违规的项目;
1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12.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13.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14.弥补企业亏损;
15.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
16.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17.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18.美化、亮化、绿化、刷墙、路灯等各类“造景”工程、形象工程。
附件3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21年大足区扶贫项目
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大足区2021年***镇***村***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附件3
行(产)业分类: 农经类
大足区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 系 人:贺开亮 职务/职称:科长
办公电话: 43770109 手机:18983811585
填制日期:202X年X月 X 日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包含带动贫困户人数、方式及增收金额】,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他
(股权改革情况,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明确三变改革情况)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财政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他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附件:3-1.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3-2.项目评审表
3-3.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附件3—1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附件3—2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
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
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近三年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
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
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
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
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附件3—3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评审组长 | ||||||
附件4:
2021年扶贫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2021年大足区***镇***村***项目) |
项目类别 |
(见备注) |
建设性质 |
(新建 续建 改扩建) |
实施地点 |
(详细至**镇**村**组) |
计划实施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时间: |
主要建设任务 |
(根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填报) |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万元) |
总投入:,申请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
受益对象 |
(受益贫困户多少户,多少人) |
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 |
1.财政补助资金的**%由所在村村委会持股,每年按持股金额**%的标准实行分红:其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占20%,村全体贫困户占80%;2.其他带动贫困户方式 |
绩效目标 |
(产业扶贫项目要明确带贫模式、带动户数及人数、增收金额等内容。) |
申报单位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签字盖章) |
村级意见 |
|
镇(街)审核意见 |
|
部门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
备注:项目类别:产业项目、就业扶贫、公益岗位、教育扶贫、危房改造、金融扶贫、生活条件改善、综合保障性扶贫、村基础设施、村公共服务、项目管理。 |
附件5: |
||||||||||||||||||||||||||||||||||||||||||||||||||||||||||||||
重庆市大足区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备案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性质 |
实施地点 |
时间进度安排 |
实施单位 |
建设任务 |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
受益对象 |
绩效目标 |
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 |
前期工作进展 |
项目子类型 |
规划年度 |
年度实施计划 |
项目归属 |
是否贫困村提升工程 |
是否资产收益 |
是否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
是否易地扶贫搬迁后扶项目 |
受益总人口数 |
直接受益人数 |
绩效目标申报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实施年度 |
完工年度 |
主管部门 |
业主单位 |
小计(万元) |
扶贫资金 |
其他财政资金 |
融资资金 |
群众自筹 |
是否纳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
年度资金(万元) |
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项目 |
“巩固提升类”项目 |
是否资产收益扶贫 |
资产收益分配方案 |
是否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
村集体经济收入分配方案 |
年度总目标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满意度 |
||||||||||||||||||||||||||||||||||||||||||
年度资金总额 |
数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成本指标 |
经济效益 |
社会效益 |
可持续效益 |
|||||||||||||||||||||||||||||||||||||||||||||||||||||||
其中: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备注:可转化为表格形式填报
附件6
2021年大足区扶贫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汇总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区县 |
项目主管 部门 |
项目 名称 |
项目实施 单位 |
使用财政资金 额度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及 标准 |
绩效 目标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说明:本表内容按照实施方案过录。 |
项目入库申请的公示(参考模板)
根据***会议研究,拟将****项目申请纳入大足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现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21年*月*日—*月*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村电话:(镇级公示改为区主管部门电话)
镇纪委监督举报电话: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43770872 12317
电子邮箱: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备案公示表》
重庆市大足区***镇村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镇人民政府)
2021年**月**日
承诺书
区农业农村委:
我单位在申报扶贫项目中,郑重承诺,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近两年内未出现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对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