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47484162T/2021-00080 | [ 发文字号 ] | 棠香办事处发〔2021〕16号 |
[ 主题分类 ] | 国防建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1-03-31 |
[ 成文日期 ] | 2021-03-29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47484162T/2021-00080 |
[ 发文字号 ] | 棠香办事处发〔2021〕16号 |
[ 主题分类 ] | 国防建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1-03-31 |
[ 成文日期 ] | 2021-03-29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21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棠香办事处发〔2021〕16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
关于做好2021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办、站、队、所、中心:
根据重庆市和区2021年1月21日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研判形势,锁定目标任务。
从2021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秋季征兵调整到春秋季,实行一年两次征兵工作,导致很多外出务工人员及家属对新的征集政策不熟,征集时间改革不清楚,新的征集程序不了解,导致其参军积极性难以预料,“征兵难”、“当兵冷”现象甚至有加剧可能。各村(居)委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必须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预防征兵工作出现意外情况,结合春节期间大量外出人员返乡契机,制定周全的宣传和动员应对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的征兵任务,要求实现“大学生新兵比例达到90%以上,大学毕业生占大学生新兵总数的50%以上,退兵率在为零的总目标,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把工作往前赶,往实里抓,为完成今夏征集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征集重点,强化征集对象服务。
兵役征集对象摸底工作是征兵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各村(居)委要严格落实《兵役法》等规定,对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公民都应统计到,符合征集条件而需要当年缓征的青年,应具备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今年征集动员的重点对象要以2020年大学毕业生和大学在校生为征集主体,符合年龄条件的往届大学毕业生也征集,各村(居)委要围绕征集对象主体转变,采取“一对一”上门宣传服务。同时要住到对辖区内适龄青年:总数清、文化程度清、身体状况清、现实表现清、家庭情况清、个人意愿清、家长态度清、人员去向清、联系方式清,为做好2021年春秋季征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各村(社区)居委于2月10日前将春季征集摸底情况报镇征兵办。
三、创新宣传手段,抓好宣传对象。
各村(居)委要利用重要集会和各类学生和青年寒暑假返乡等时机,针对性入户大学生适龄青年家里“一对一”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向大学生适龄青年及家长宣传《国防法》、《兵役法》、《国防动员法》等法律法规,将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关心的考取军校、改选士官、优抚安置、政治待遇等问题作为宣传重点,使适龄青年及家长做到入伍条件知、部队目标明、退伍政策清,努力营造依法服兵役的光荣感,激发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的热情。
四、明确专人,抓好网上预征。
今年是全面推行网上征兵的第六年,征兵工作从登记报名、预征管理、体检政审、定兵公示等所有环节都必须在网上同步操作。
(一)登记报名。各村(居)委在搞好兵役征集摸底的基础上,做好预征对象登记工作,今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在今年3月30日前登陆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申请当年缓征的只可进行兵役登记,其他青年春季可在2月10日前或秋季6月30日前参加网上应征报名。
(二)现场确认。适龄青年登记报名完成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提交到镇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
(三)预征管理。各村(居)择优推荐预征对象,按不低于去年下达的双合格征集任务数的1:5倍确定预征对象,逐一发放《预征对象通知书》。对参军意愿比较强烈的人员,要热情鼓励和支持;对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适龄青年,要积极进行动员;对自身素质比较好、思想处于犹豫的人员,要经常上门进行针对性宣传;对在外务工有参军意愿的人员,要留好联系方式,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提醒他们返乡应征前带回打工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从即日起,各村(居)委务必将应征适龄青年报名情况及时报镇征兵办。
联系情况:杨思泉(13436098026)
胡亚南(19923802830)
张甜田 电话:023-43760282(文书室)
附件:1. 棠香街道2021年度各村(社区)春秋季征兵目标任务分解表。
2. 棠香街道2021年预征对象花名册。
3. 2021年春秋季征兵宣传政策。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
大足区棠香街道2021年春秋季征兵
目标任务分解表
任务单位 |
春季 |
秋季 |
直接责任人 |
第一责任人 |
联系领导 |
备注 | ||||
区上检任务数 |
其中双合格任务数(人) |
区上检任务数 |
其中双合格任务数(人) | |||||||
本科毕业任务数 |
大专毕业生任务数 |
本科毕业生任务数 |
大专毕业生任务数 | |||||||
红星社区 |
10 |
2 |
2 |
10 |
2 |
2 |
韦斌双 |
莫成见 |
杨思泉 |
|
报恩社区 |
6 |
2 |
2 |
6 |
2 |
2 |
邓刚 |
覃帮明 |
冯兴华 |
|
金星社区 |
5 |
1 |
1 |
5 |
1 |
1 |
隆中勇 |
郑圣菊 |
杨郑 |
|
五星社区 |
4 |
1 |
1 |
4 |
1 |
1 |
王祥云 |
贺方见 |
梁亚丽 |
|
水峰社区 |
4 |
1 |
1 |
4 |
1 |
1 |
刘君 |
陈虎 |
陈朝忠 |
|
东关社区 |
3 |
1 |
1 |
3 |
1 |
1 |
谭海新 |
陈国海 |
黎功胜 |
|
海棠社区 |
3 |
1 |
1 |
3 |
1 |
1 |
何雄 |
罗祥林 |
黎功胜 |
|
三合社区 |
3 |
1 |
1 |
3 |
1 |
1 |
覃利 |
杨永高 |
陈朝忠 |
|
和平村 |
3 |
1 |
1 |
3 |
1 |
1 |
张孝林 |
蒋福银 |
邓志明 |
|
冉家店村 |
3 |
1 |
1 |
3 |
1 |
1 |
盛中文 |
隆中奎 |
罗才军 |
|
双丰村 |
3 |
1 |
1 |
3 |
1 |
1 |
覃治云 |
谢后国 |
罗才军 |
|
惜字阁村 |
3 |
1 |
1 |
3 |
1 |
1 |
余亚俊 |
姜森洪 |
邓志明 |
|
合计 |
50 |
14 |
14 |
50 |
14 |
14 |
注:今年上检双合格人员的90%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入伍新兵要50%具有大专毕业以上。从即日起,在这段时间内将适龄青年报名登记情况及时联系镇武装部(联系人:杨思泉(13436098026)、胡亚南(19923802830)、张甜田 电话:023-43760282(文书室)。各村(社区)适龄青年报名时,请带上本人的身份证(非农青年的户口本)、毕业证到镇武装部进行网上报名,春季征兵报名截止时间为2月19日17时。秋季征兵报名截止时间7月30日。
附件2
棠香街道2021年春秋季预征对象花名册
填表单位(村<社区>)盖章: |
|||||||||||||||||
棠香街道2021年春秋季预征对象花名册 |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本人意愿 |
家长态度 |
身体状况 |
现实表现 |
当年缓征原因 |
家庭地址 | |||||||
注意:1、统计人员为今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岁至24岁的所有男性青年(高中毕业到21岁,高职(大专)毕业到23岁,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到24岁);2、身体有明显残疾人员不予统计;3、统计要实事求是,此表作为镇征办掌握底数之用。4、去向栏填写务工、待业、上学。 | |||||||||||||||||
填表人签字: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
附件3
2021年春秋季征兵宣传政策
一、2021年征兵时间
全国春季征兵时间从2020年12月10日开始,3月1日前为新兵役前训练,3月1日起运阶段,3月30日征兵结束。
全国秋季征兵时间从7月1日开始,8月20日前为新兵役前训练,8月25日起运阶段,9月30日征兵结束。
二、征集对象和年龄要求
一是征集对象
1. 男青年: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大量征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2. 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
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二是征集年龄
1. 男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女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条件
1. 政治条件: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在校生)的政治审查,应当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其余按照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2.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从2014年起征集对象体格基本条件为:男青年身高160cm以上,女青年158cm以上;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智力底下、梦游、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不合格;应征青年视力标准统一为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四、应征入伍程序
(一)男生报名程序
1. 网上登记,春季征兵今年2月19日前或秋季征兵7月30日前,有应征意向的适龄男性公民(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 初审初检。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区(县)及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需领取兵役登记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
3. 体检和政治考核。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考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书,以及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区(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将同步开展政治考核工作。
4. 走访调查。政治考核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区(县)级征兵办参加各区(县)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的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5. 预定新兵。区(县)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高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张榜公示。
6. 批准入伍。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区(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有将加盖区(县)级征兵办公室《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女兵征集程序
1. 网上报名。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青年(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女兵征集规定时间内,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审核报名人员基本资格和高考成绩,并根据高考分数择优初选预征对象。在2021年女兵征集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 初审初检。女青年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3. 体检考评。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实行量化打分,现场公布分数。
4. 通知。将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交应征地区(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
5. 预定新兵。春季3月中旬或秋季8月中旬,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区(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6. 批准入伍。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区(县)征兵办根据市征兵办通知办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有将加盖区(县)级征兵办公室《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五、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资助程序:第一步,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第二步,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的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第三步,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六、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 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 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 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
国家规定,边疆、民族地区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招录符合职位要求、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应当首先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
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
用人单位应及时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尽快安排上岗,依法合理确定工资福利,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关系,保证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同等待遇,军龄10年以上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享受国家扶持就业方面其他优惠政策。
七、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1. 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2. 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免推荐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5. 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6. 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7. 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入伍高校新生可以申请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8. 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详情见第五条学费资助。
9. 享受升学优惠政策。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退役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获三等功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毕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0. 享受就业安置优惠政策。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后一年,可视同当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参加户籍地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服务。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党政办 2021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