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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1-11-30

一、补贴对象

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范围主要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豆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等13种粮食作物播种的补贴计税种粮面积。

补贴标准:全区补贴标准统一,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为31.73/亩。

三、补贴流程

(一)面积申报(2021年7月14日-7月20日)

实际种粮农民持本人身份证、土地确权证和银行直补存折(卡)到所在村社申报

(二)面积核实(2021年7月14日-7月20日)

720村社核实725镇街抽查核实

(三)面积公示(2021年7月25日- 7月31日)

镇街、村社两级两次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区级抽查核实(2021年8月1日- 8月7日)

(五)补贴资金公示(2021年8月8日-8月14日)

镇街、村社两级两次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补贴资金兑付

2021820日前通过补贴“一卡(折)通”将需兑现到实际种粮农户手中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相关工作要求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和骗取。补贴资金实行补贴兑付一卡(折)通直接补贴到户


政策原文:

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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