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的政策解读
一、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 补贴对象。用于补贴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
2. 补贴依据。补贴计税耕地面积。
3. 补贴标准。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总额扣除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后测算确定。2021年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137.50元补贴。
4. 补贴程序。
(1)确定补贴面积(2021年5月6日-5月8日)
(2)补贴资金公示(2021年6月15日-6月21日)
二、种粮大户补贴
1.补贴对象。即种粮大户,指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自然人、法人、专业合作组织或其他组织:相对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50亩(含50亩)以上。
2.补贴依据。2021年种粮大户的补贴按程序核定的2020年种粮大户实际种粮计税耕地面积计算。
3.补贴标准。每亩补贴 230 元。
4.补贴程序。
(1)确定补贴面积(2021年4月14 日--4月19日)
(2)补贴资金公示(2021年6月15日-6月21日)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兑付工作,严格按程序实施。于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补贴“一卡(折)通”将需兑现到农户和种粮大户手中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四、相关工作要求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和骗取。补贴资金实行补贴兑付“一卡(折)通”直接补贴到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