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文件要求,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基层就业服务协管 1名
档案协管 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2、低保家庭、脱贫家庭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学历要求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其他条件
1、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及责任意识,无不良记录。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素质。
3、能力要求: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会Excel等各类公式应用;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公文写作能力;认真细致、思路清晰、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为群众服务意识。
四、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工作岗位在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主要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如接件、初审、办件、电话通知、服务群众、业务指导、工作总结等工作。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工作日09:00~12:00,14:30~17:00)。
(二)报名地点:龙水镇公共服务中心1号窗口。
(三)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23-43624113
(四)报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并填写《重庆市大足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基础资料未带齐备者不进行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五)审核及面试
由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面试或笔试人员,报名人数与岗位比例达到或超过8:1的将进行笔试,未达到的直接进入面试。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为1年。期限届满,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鼓励聘用人员多渠道自主就业创业有序退出公益性岗位。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七、待遇
给予聘用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公益性岗位补贴,以人民币形式按月支付,每月薪酬基本工资2500元,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险”,按照法定节假日休息。
八、其他
本招聘公告通过龙水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