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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日期:2024-04-17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文件要求,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基层就业服务协管                 1

档案协管                       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2、低保家庭、脱贫家庭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学历要求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其他条件

1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及责任意识,无不良记录。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素质。

3、能力要求: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会Excel等各类公式应用;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公文写作能力;认真细致、思路清晰、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为群众服务意识。

四、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工作岗位在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主要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如接件、初审办件电话通知、服务群众、业务指导、工作总结等工作。

、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417日至2024419日(工作日0900120014301700)

(二)报名地点龙水镇公共服务中心1号窗口。

联系段老师  联系电话:023-43624113

)报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并填写《重庆市大足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基础资料未带齐备者不进行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审核及面试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面试或笔试人员,报名人数与岗位比例达到或超过8:1的将进行笔试,未达到的直接进入面试。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为1期限届满,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鼓励聘用人员多渠道自主就业创业有序退出公益性岗位。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七、待遇

给予聘用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公益性岗位补贴,以人民币形式按月支付,每月薪酬基本工资2500元,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险,按照法定节假日休息。

、其他

本招聘公告通过龙水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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