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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1-12-07


大足城管函〔2021126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复函


刘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大足老城区路灯改造为LED灯的建议》(第7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36号文件要求,我区从2015年起就开始对城区的高能耗高压钠灯进行了改造。采用EMC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城区道路市政照明节能改造,该改造工程一共分两批实施。第一批2015年实施,主要是您提到的一环北路和十字口路段进行的改造(所看到灯光不是很亮是原卢勇区长要求对城区内对灯光进行了调节的原因),第二批是2019年以来实施,对余下各路段的钠灯进行的改造。目前,城区内少量钠灯尚未改造,我们将争取逐年改造,为群众打造更明亮舒适的夜间环境。

此复函已经薛燕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委员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43731251

联 系 人:陈耐寒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2021521











抄送:区政协办公室、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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