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7365742421/2026-0001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公文;人事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龙水镇 | [ 发布日期 ] | 2026-08-10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10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365742421/2026-00013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 体裁分类 ] | 公文;人事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龙水镇 |
| [ 发布日期 ] | 2026-08-10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10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张传友同志拟遴选聘用人选公示的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张传友同志拟遴选聘用人选公示的公告
根据《大足区2026年龙水镇人民政府面向全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张传友同志拟作为遴选聘用人选,现予以公示:
一、拟遴选聘用人选
张传友,男,汉族,重庆大足人,1974年9月出生,1994年8月年参加工作,现任重庆大足高新区龙水工业发展服务中心七级职员,拟遴选聘用为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九级管理岗位七级职员。
二、公示期限
2026年8月11日至8月17日。
三、受理意见单位及电话
龙水镇党的建设办公室,联系电话:023-43644056;
来函地址:龙水镇幸光路369号404办公室,邮政编码:402360。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遴选聘用条件和廉洁自律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宜晋升职级行为的,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龙水镇党委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可能影响晋升职级的问题,龙水镇党委将认真调查核实。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