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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4844/2023-00069 [ 发文字号 ] 金山府发〔2023〕41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金山镇 [ 发布日期 ] 2023-06-01
[ 成文日期 ] 2023-05-20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4844/2023-00069
[ 发文字号 ] 金山府发〔2023〕41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金山镇
[ 发布日期 ] 2023-06-01
[ 成文日期 ] 2023-05-20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山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 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辖各单位、各办公室:

《金山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经金山镇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大足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2023520

金山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全国、全市、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部署,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结合金山镇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实属地监管责任,以“控较大事故、防较大灾害”为目标,聚焦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工贸、燃气、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年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杜绝较大事故发生,为全镇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金山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其他分管行业领域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办、站、所、中心主任或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应急办,由镇应急办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日常工作。

三、重点任务

聚焦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围绕“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开展十一个方面的集中行动,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

(一)属地党委政府责任强化行动。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1. 树牢红线意识。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始终牢记“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提升领导干部在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的“红线意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 全面动员部署。根据金山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党委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专项行动情况汇报,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党政分管负责人推动分管行业领域排查整治重点任务。专项行动期间,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每月开展一次调研检查,组织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抓好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3. 强化工作保障。督促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重大隐患、突出问题要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工作机制,强化对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帮扶。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配齐配强应急管理专职人员,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4. 严格考核奖惩。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谁管控谁负责”,建立本辖区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制度,每半年通报一次整治进展情况。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行动。

企业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辖区相关办、站、所、中心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法定职责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1.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研究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细化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建立健全“日周月”隐患排查机制,科学制定“日周月”隐患排查清单,严格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做到全员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化管理,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做到即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双报告”制度,对排查发现和落实整改情况,要按分级属地原则向监管办、站、所、中心及时报告。要深刻汲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2. 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检查核查,重点检查是否制定细化领导班子成员和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是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是否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题教育培训,是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考核奖惩,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可执行、可考核、可追溯。

3. 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危化品、建设施工、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落实总工程师制度,加强关键工艺和重点环节管控。要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安全工作的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要组织规范编制各类安全技术方案、措施,严格审核审批,并组织对技术方案、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核查。

4. 深化一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聚焦一线岗位“两单两卡”(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组织完善“两单两卡”内容,将记背“两单两卡”作为日常交接班和安全交底的固定内容,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两单两卡”培训范畴,将“两单两卡”掌握执行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一线岗位员工“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

5. 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企业主要风险,针对性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题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和安全逃生路线;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全安全生产的总体态势。镇辖各办、站、所、中心要以安全生产基础基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1. 加强基层“五有”规范化建设。围绕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的“五有”标准,启动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2023年年底前,基层“五有”建设达标率不低于30%,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率、救援力量覆盖率以及应急救援、执法装备标准配备率达100%

2. 着力安全科技推广应用。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实用的技术、产品、工艺等科研成果,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3. 加强全民安全素养提升。深化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企业安全知识技能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活动,通过标语海报、宣传视频、群众活动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内部举报和社会匿名举报,着力提升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九小场所”是指小购物场所、小餐饮场所、小住宿场所、小公共娱乐场所、小休闲健身场所、小医疗场所、小教学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小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等场所。镇分管行业领域领导、镇辖各办、站、所、中心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突出抓好四项工作。

1. 建筑物安全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有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房屋;是否有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三层及以上房屋;是否有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是否在车库、可燃夹芯彩钢板房、违法建设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筑设置“九小”场所。

2. 用电用气安全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有私拉乱接、线路开裂老化、负荷超容量等安全隐患;是否有水管开裂、漏水、管道老化等安全隐患;是否有违规使用瓶装燃气、瓶装燃气气源不明、瓶装燃气使用存放场所通风不佳、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管路老化等安全隐患。

3. 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场所内部吊顶、墙面、地面、隔断是否采用可燃材料装修,在墙面和屋顶上是否悬挂粘贴可燃易燃装饰物;在建筑一层搭建的夹层,是否在夹层外墙上设置可供人员应急疏散的窗口;在建筑二层以上搭建的夹层是否设置至少2个与场所内其他部位或室外直接连通的疏散楼梯、出口是否配备消防设施、消防栓是否有水、消防设施是否齐全(软管、喷头)、灭火装置是否按规定配备(每50平方配备2个以上的灭火器)、灭火器是否在保质期或者压力是否符合要求、消防通道不畅通等安全隐患;经营者和员工是否熟悉掌握消防安全“一懂三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餐饮场所的经营者和员工是否掌握油锅着火和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泄漏等正确处置方法。

4. 证照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是否办理相关行政许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与实际经营一致营业执照登记信息是否与实际检查情况一致相关许可办、站、所检查其许可证信息是否与实际检查情况一致是否存在已取得营业执照而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证擅自开展许可经营活动的行为。

(五)“两重大一突出”集中整治行动。

镇辖各办、站、所、中心要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两重大一突出”,做到突出重点、解决难点,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1.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道路交通,深化“三化六体系”和农村“两站两员”建设,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开展村村通9座以上租赁客车、货运车辆违法行为整治。建设施工领域,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建设施工“两防”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加强高危细分行业、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实行分类整治。工贸,盯紧涉粉尘涉爆、高温熔融、冶金高危企业,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负荷生产等行为。消防,突出厂房库房、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燃气领域,加快老旧管道更新改造,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和设施智能化改造,严查第三方施工破坏行为。特种设备以涉及民生的特种设备为重点,加强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监督检查,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专项整治和城镇燃气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

2. 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健全相关办、站、所、中心联动打非工作机制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非法储存油气、非法运输销售成品油等行为;严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销售行为

(六)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行动。

小微企业点多面广、规模较小、人员较少,安全隐患普遍较多,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普遍较弱。镇辖各办、站、所、中心要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1. 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按照属地属事原则,指导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分类制定个体经营者安全风险明白卡,指导并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学习借鉴江北区“码上安全”等方式,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小微企业监管效能。

2. 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或安全专家为小微企业提供重点检查、安全评估、技术咨询和安全培训,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安全难题。分行业创建一批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示范标兵并适时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 强化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综合采取“改、搬、关”措施,努力提升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存在一般安全问题的小微企业,要加快实施标准化改造和达标升级,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

(七)安全监管盲区薄弱消除行动。

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的原则,全面厘清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消除安全监管盲区,突出抓好两项工作。

1. 厘清“多跨疑难”安全职责。结合辖区实际加强对农村自建房等小型建设施工等“多跨疑难”领域安全监管问题,明确相关行业安全监管职责。

2. 明晰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全面摸排本辖区在的职能职责交叉、监管盲区的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采取清单化、事项化的方式逐一明确牵头办、站、所、中心安全监管职责。

(八)镇辖各办、站、所、中心精准严格执法行动。

镇辖各办、站、所、中心要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五项工作。

1. 明确排查整治任务要求。镇辖各办、站、所、中心结合金山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中现有的判定标准,根据实际行业领域,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排查整治宣传解读,确保本行业领域各企业、各单位应知尽知。

2. 开展精准严格闭环执法。严格落实执法“清零”和“三个强度”提升要求,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部曲”闭环执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 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镇辖各办、站、所、中心要加强互联互通,对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涉及多办公室、跨区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面排查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情况,检查特种人员持证情况

(九)火灾防控“除险清患”行动。

扎实推进火灾防控“除险清患”行动,切实有效管控火灾风险,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1. 遗留问题大起底。对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未经审批改变使用性质等遗留问题开展全面摸排,重点起底重点消防单位未通过消防验收,违章改扩建,丁、戊类厂房库房违规用作甲、乙、丙类生产储存,地下车库违规改建为超市、库房等情形。督促加强完善火灾防范措施,尽快重新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

2. 消防设施大排查。对防灭火设施、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等问题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清单。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管控”三个环节实施全过程实名制管控,逐一明确企业、村(社区)、相关办、站、所、中心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

3. 突出问题大执法。聚焦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动火作业、违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生产经营、占堵“生命通道”、户外违规用火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闭环管控措施。

(十)重点作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1. 紧盯违规检维修等重点作业薄弱环节,深刻汲取近期市内外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突出抓好重点作业工作。

2. 明确整治重点。对重点作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工贸、危化等行业领域要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

3. 强化资质审查。督促企业严格重点作业资质审查,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对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4. 加强过程管控。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检维修作业审批手续,明确现场监护人员、完成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后方可作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工作流程,严禁措施不清、情况不明盲目施救。

(十一)问题清单督查检查行动。

镇安委会要加强统筹协调,依托“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督查,落实清单管理和闭环整改,推动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防范化解风险,突出抓好重点作业工作。

1. 查排查走过场。镇安委会要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明查暗访、督查检查,按照“自查不处、他查严处,真改不罚、假改严罚”的要求,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隐患主动排查、主动报告、主动整改,防止典型问题“一地重发、异地重发”与重大风险蔓延扩散。

2. 查整改不作为。镇安委会要对“全量库”和“蓄水池”问题的整改质量开展抽查核查;对“清单库”问题,开展问题整改质量验收。

3. 查责任不落实。镇安委会要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检查镇辖各办、站、所、中心责任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履职形式化、表面化的,严格实行督查检查、通报约谈、警示曝光。

四、阶段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推进实施,各村(社区)、镇辖各办、站、所、中心、各企业要按照阶段工作重点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520日前)。结合行动方案,并根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细化重点检查事项。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任务、明确责任。

(二)集中排查(20238月底前)。对照专项行动内容,梳理排查整治重点,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进度清单,全面开展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三)重点整治(202311月底前)。在前期集中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全面再排查、再整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五落实”

    (四)建章立制(2023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有效经验、亮点做法,开展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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