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4844/2023-00061 | [ 发文字号 ] | 金山府发〔2023〕32号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金山镇 | [ 发布日期 ] | 2023-05-09 |
[ 成文日期 ] | 2023-04-28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4844/2023-00061 |
[ 发文字号 ] | 金山府发〔2023〕32号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金山镇 |
[ 发布日期 ] | 2023-05-09 |
[ 成文日期 ] | 2023-04-28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山镇殡葬信息员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金山镇殡葬信息员制度》已经镇党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大足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金山镇殡葬信息员制度
为切实加强殡葬管理,改革丧葬习俗,净化、美化城镇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事务 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关于促进殡葬改革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府发 〔2005〕75号)及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文明治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大足委办〔2023〕3 号)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条件
(一)支持、拥护市委、市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二)全面了解并熟悉掌握国家、市、区级有关殡葬管理和改革相关政策,热心殡葬事业,乐于为群众服务。
(三)严格执行殡葬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市、区民政部门的工作安排,团结协作,主动积极地完成本职工作以及上级相关部门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社会记录,群众基础好,办事公道,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五)村(居)委会殡葬管理信息员原则上由“村(居)委会综合专干、综治专干”等长期从事民政工作和熟悉民政业务、熟悉本村(居)情况的人员兼任。
(六)信息员是殡葬工作队伍的有效补充,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接受村(居)委会、镇民政办的指导和监督。
(七)对工作推进不力,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本辖区范围内殡葬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工作职责
(一)广泛宣传贯彻国家、市、区关于殡葬改革和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及时、热情提供殡葬改革政策咨询。
(二)负责本辖区的殡葬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并向村(居)委会、镇民政办报告村(居)民死亡、治丧和白事活动等情况;第一时间上门做群众思想工作、宣讲政策、发放《遗体火化通知书》,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协调等服务。
(三)对发现辖区内“乱埋乱葬”,私自违规建造超标准墓穴墓位,在街道路边、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等行为线索的,第一时间上报至镇执法队和民政办联合处置。配合查处“乱埋乱葬”、私建超标准墓穴墓位、违规土葬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对所属辖区内单位及个人执行殡葬改革的有关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做好殡葬管理登记台账,包括死亡人员姓名、出生年月、死亡时间、火化时间、安葬地点等内容。
(五) 负责协助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现有墓地的调查、核实、登记、造册等工作。
(六)指导好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民间组织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殡葬改革中的带头作用。
(七)积极配合镇民政办、村(居)委会做好日常殡葬管理工作,做好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