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91816G/2024-00007 | [ 发文字号 ] | 回龙委发〔2023〕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回龙镇 | [ 发布日期 ] | 2024-02-19 |
[ 成文日期 ] | 2023-01-05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91816G/2024-00007 |
[ 发文字号 ] | 回龙委发〔2023〕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回龙镇 |
[ 发布日期 ] | 2024-02-19 |
[ 成文日期 ] | 2023-01-05 |
[ 有效性 ] |
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村(社区) 党员冬训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农村党员教育培训,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村(社区)党员冬训的通知》(大足委组〔2022〕366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2—2023年度村(社区)党员冬训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具体培训时间由各村(社区)灵活把握,可连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累计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天。
二、冬训对象
村(社区)党员。根据需要,可将入党积极分子、农村致富带头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本土人才等纳入培训范围。
三、培训内容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冬训的中心内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市委、区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全面增强能力本领,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同时,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特点和实际需求,加强实用技能技术、公共卫生及防疫知识培训。流动党员还要加强党员意识、组织观念、纪律规矩等教育培训。
市委组织部将在红岩网、重庆党员教育数字电视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动态上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精品课程,各村(社区)要用好用活各类学习资源,增强党员冬训针对性和吸引力。
四、培训方式
坚持集中培训、集体学习和组织生活、实践锻炼有机结合,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实施,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既可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等开展线下培训,也可依托红岩网等信息平台开展线上学习,重点做好“四件事”。
(一)开展一次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统筹做好外出未归的流动党员、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党员的学习培训。
(二)讲授一次专题党课。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领导干部、驻村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为党员讲一次党课。
(三)组织一次座谈交流。组织党员特别是返乡流动党员座谈交流,通报有关情况,征求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对返乡流动党员的服务关怀,积极宣传惠农富农、人才回引等政策,引导和鼓励他们回乡创业、反哺家乡。
(四)开展一次实践锻炼。聚焦疫情防控新形势下的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结合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组织引导党员积极参加政策宣传、帮扶服务、心理疏导、矛盾化解等工作,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组织和督促党员按时参训,及时做好党员冬训课程安排、讲稿、签到册、照片等资料的归档(在重庆党员教育融媒体平台签到考勤,录入培训照片)。
(二)做好疫情防控。要在党员冬训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根据培训对象实际情况,灵活组织形式,创新培训方式,确保党员冬训防疫安全。
(三)确保工作质效。镇党委将采取适当方式,抽查党员参加冬训情况。各村(社区)要把从严管理、从严教育贯穿始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2023年2月17日前,将党员冬训开展照片报镇党群办周孙艳处。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委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