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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68891816G/2023-00055 [ 发文字号 ] 回龙府发〔2022〕31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回龙镇 [ 发布日期 ] 2022-06-03
[ 成文日期 ] 2022-06-01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68891816G/2023-00055
[ 发文字号 ] 回龙府发〔2022〕31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回龙镇
[ 发布日期 ] 2022-06-03
[ 成文日期 ] 2022-06-01
[ 有效性 ]

关于印发全镇党的二十大消防安全保卫 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党的二十大消防安全保卫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村社区委员会镇辖有关单位:

政府同意,现将《全党的二十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61


党的二十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全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积极推进火灾高风险对象专项治理、不断强化重点对象火灾风险管控、持续深化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坚决确保全不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回龙党的二十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员如下:

长:贾金花(镇长)   

副组长:曾凡全(政法委员、副镇长

员:平安建设办主任

黄长江回龙派出所所长)

        张小刚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

        刘海波(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玲(财政办主任)

        海(社会事务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平安建设办,由曾凡全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宇、黄长江为办公室副主任,孟川尚维章光龙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此次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党政领导干部带队开展检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分管领导、办公室、各村社区要在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重大火灾隐患等火灾高风险对象,以及水、电、气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并建立领导带队检查清单。

2﹒应急办要分别组织对学校、医院、养老院、市场、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

3﹒各相关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全面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监管要求,各村(居)民委员会对辖区独居老人、残疾人、脱贫户等特殊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宣传消防安全生活常识。相关办公室安派出所要对辖区单位、企业和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村居民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泡沫夹心彩钢板建筑等亡人火灾多发易发场所,并建立检查清单、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

4﹒企业单位场所开展全面自查。按照“隐患自查、责任自负”原则,全所有企业单位场所每月要开展1次全面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电气燃气线路敷设情况以及一线员工“一懂三会”消防安全常识掌握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定资金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临时防范措施,坚决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积极推进火灾高风险对象专项治理

1﹒推进工业厂房库房专项整治。2022年5月底前,镇经发办应急办要针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火灾隐患清单,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措施,限期销号,形成闭环管理。6月底前,要对厂房库房排查阶段工作开展“回头看”,清理排查盲区和失控漏管企业,并将辖区所有厂房库房(含工业、农业等产业)全数纳入排查整治范围;7月底前,应急办要对厂房库房开展排查,将排查信息同步录入专整治信息系统;10月底前,厂房库房一般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其他火灾隐患全部落实整改和临时防范措施。

2﹒推进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2022年5月底前,各村社区、应急办要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进行逐幢核查,并将排查情况现场录入“重庆市村(居)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系统”,建立基础台账,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8月底前,督促整改住宿3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问题隐患,挂牌督办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火灾隐患;9月底前,完成对住宿30人以上且存在突出问题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整改、销案工作。

3﹒强化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管控。10月底前,各派出所、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对所有集中隔离点、核酸采集点、疫苗注射点和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各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队要完成对辖区所有集中隔离点、核酸采集点、疫苗注射点和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六熟悉”和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

4﹒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9月底前,经发办、市场监管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开展1次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以及未经登记非法上路等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四)持续深化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1﹒持续开展普及性宣传。广播要全文刊播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和消防领域贯彻意见内容,每月曝光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单位;6月底前,要开展1次消防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在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疫情防控重要时间节点,要依托手机短信、媒体平台和农村“大喇叭”、社区“小喇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发动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和消防志愿者,组织社区防疫工作人员持续开展“敲门入户”宣传。

2﹒开展“明白人”培训。2022年6月和10月,各村(社区)相关办公室要督促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别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密组织。相关办公室、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火灾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坚决防范化解火灾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二)统筹协调,齐抓共管。村社区是本辖区火灾防范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把消防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贯彻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切实将消防安全融入行业日常管理。同时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对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加强沟通协调,防止推诿扯皮,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各行业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办公室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将进行督办约谈;对发生较大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组织开展责任倒查;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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