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91816G/2023-00055 | [ 发文字号 ] | 回龙府发〔2022〕31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回龙镇 | [ 发布日期 ] | 2022-06-03 |
[ 成文日期 ] | 2022-06-01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91816G/2023-00055 |
[ 发文字号 ] | 回龙府发〔2022〕31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回龙镇 |
[ 发布日期 ] | 2022-06-03 |
[ 成文日期 ] | 2022-06-01 |
[ 有效性 ] |
关于印发全镇党的二十大消防安全保卫 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镇党的二十大消防安全保卫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委员会,镇辖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全镇党的二十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
全镇党的二十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积极推进火灾高风险对象专项治理、不断强化重点对象火灾风险管控、持续深化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坚决确保全镇不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回龙镇党的二十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贾金花(镇长)
副组长:曾凡全(政法委员、副镇长)
成 员:陈 宇(平安建设办主任)
黄长江(回龙派出所所长)
张小刚(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庹 鹏(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
刘海波(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许 玲(财政办主任)
黄 海(社会事务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平安建设办,由曾凡全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宇、黄长江为办公室副主任,孟川、尚维、章光龙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此次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党政领导干部带队开展检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分管领导、有办公室、各村社区要在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重大火灾隐患等火灾高风险对象,以及水、电、气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并建立领导带队检查清单。
2﹒应急办要分别组织对学校、医院、养老院、市场、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
3﹒各相关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全面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监管要求,各村(居)民委员会对辖区独居老人、残疾人、脱贫户等特殊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宣传消防安全生活常识。各相关办公室、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单位、企业和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村居民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泡沫夹心彩钢板建筑等亡人火灾多发易发场所,并建立检查清单、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
4﹒企业单位场所开展全面自查。按照“隐患自查、责任自负”原则,全镇所有企业单位场所每月要开展1次全面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电气燃气线路敷设情况以及一线员工“一懂三会”消防安全常识掌握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定资金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临时防范措施,坚决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积极推进火灾高风险对象专项治理
1﹒推进工业厂房库房专项整治。2022年5月底前,镇经发办、应急办要针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火灾隐患清单,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措施,限期销号,形成闭环管理。6月底前,要对厂房库房排查阶段工作开展“回头看”,清理排查盲区和失控漏管企业,并将辖区所有厂房库房(含工业、农业等产业)全数纳入排查整治范围;7月底前,应急办要对厂房库房开展排查,将排查信息同步录入专整治信息系统;10月底前,厂房库房一般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其他火灾隐患全部落实整改和临时防范措施。
2﹒推进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2022年5月底前,各村社区、应急办要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进行逐幢核查,并将排查情况现场录入“重庆市村(居)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系统”,建立基础台账,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8月底前,督促整改住宿3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问题隐患,挂牌督办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火灾隐患;9月底前,完成对住宿30人以上且存在突出问题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整改、销案工作。
3﹒强化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管控。10月底前,各派出所、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对所有集中隔离点、核酸采集点、疫苗注射点和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各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队要完成对辖区所有集中隔离点、核酸采集点、疫苗注射点和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六熟悉”和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
4﹒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9月底前,经发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开展1次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以及未经登记非法上路等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四)持续深化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1﹒持续开展普及性宣传。镇广播要全文刊播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和消防领域贯彻意见内容,每月曝光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单位;6月底前,要开展1次消防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在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疫情防控重要时间节点,要依托手机短信、媒体平台和农村“大喇叭”、社区“小喇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发动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和消防志愿者,组织社区防疫工作人员持续开展“敲门入户”宣传。
2﹒开展“明白人”培训。2022年6月和10月,各村(社区)相关办公室要督促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别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密组织。各相关办公室、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火灾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坚决防范化解火灾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二)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各村社区是本辖区火灾防范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把消防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贯彻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切实将消防安全融入行业日常管理。同时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对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加强沟通协调,防止推诿扯皮,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各行业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办公室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将进行督办约谈;对发生较大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组织开展责任倒查;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