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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68891816G/2023-000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回龙镇 [ 发布日期 ] 2022-04-08
[ 成文日期 ] 2022-04-07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68891816G/2023-000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回龙镇
[ 发布日期 ] 2022-04-08
[ 成文日期 ] 2022-04-07
[ 有效性 ]

关于转发《大足区突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社区排查防控实施预案》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大足区突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社区排查防控实施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有效应对大规模本土聚集性疫情,遏制疫情在社区扩散和蔓延现将《大足区突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社区排查防控实施预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7日


大足区突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

社区排查防控实施预案

为有效应对大规模本土聚集性疫情,遏制疫情在社区扩散和蔓延,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心城区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社区排查防控实施预案>的通知》(渝肺炎组社﹝20229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一旦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快速精准划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实施分类管理,坚决遏制疫情在社区扩散蔓延。

二、区域划定

根据《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2号),按照划分标准、解除标准,由区及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专家组根据疫情传播风险的大小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

三、工作机制

按照“提级管控、干部下沉、扁平运行、属地处置”原则,以社区为单位,设立社区新冠肺炎疫情排查防控办公室(以下简称社区排查防控办公室),综合考虑工作需要,一般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转运组、人员排查组、社会面管控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工作组。统筹镇街、村(社区),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及群团组织、下沉干部、志愿者等力量,统筹开展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协助社区排查防控办公室负责

同志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做好信息收集报告和发布、人员摸排协查、核酸检测组织等工作。

    (二)医疗保障组。主要负责提供医疗服务和心理疏导支持

等工作;负责居民健康监测和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消毒组。主要负责重点部位、重点区域消毒和终末消

毒。

    (四)转运组。主要负责核酸检测阳性者、出现新冠肺炎相

关症状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以及外出就医人员转运工作。

    (五)人员排查组。主要负责开展重点人员排查、核酸检测

人员组织等工作。

(六)社会面管控组。主要负责落实小区封闭管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棋牌室、电影院、网吧、KTV、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聚集性活动管理工作。

(七)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垃圾分类清运等工作。

(八)安全保卫组。主要负责区域内巡逻、卡口封闭管理、核酸检测秩序维护等工作。

四、分类管理

(一)实施严格管理

1.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实施封闭管理、加强健康监测,强化终末消毒和环境检测,开展心理关爱,强化法规宣传。因就医等确需外出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由社区安排专人专车闭环管理。

2.管控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原则上居家,严格交通管控和限制人员聚集,开展核酸检测,出入管控区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规范开展重点区域消毒,强化法规宣传。管控区内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立即转为封控区。

3.防范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避免人员流动,加强公共场所管控和交通限制,强化法规宣传。

(二)加强人员排查

1.封控区、管控区

通过逐户上门摸排、建立微信群等方式,摸清封控区、管控区内所有人员底数。

及时掌握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员情况,逐人定点定位定状态。

2.防范区

加强重点排查。强化区域协查,依托“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信息系统”,第一时间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推送数据核查,确保推送数据在规定时间内、100%核查到位,并分类落实防控措施。

加强全面排查。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把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广泛组织联防联控。一是强化社区查。以网格为单位,组织辖区民警、村社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组成3人排查组,深入开展重点排查、精准排查。二是强化小区查。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小区物业公司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一查二测三登记四对接五跟踪六管控”的排查防控流程,做好小区疫情排查防控。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单体楼等按照属地原则,落实网格化管理。散居院落由村委会组织村民小组、义务巡逻队员等力量开展联户联防。三是强化单位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机构及时掌握本单位区外来足返足人员情况,督促及时扫描“社区报告二维码”向属地社区报告。四是强化酒店查。酒店、旅店、民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通过“渝康码”“行程卡”了解掌握旅客来足轨迹。在前台登记处或房间醒目位置设置“社区报告二维码”,严格落实区外来足返足人员主动报告制度。五是强化到站查。火车站、汽车站、高速下道口、高速路服务区等设置信息查验通道,加强“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区外来足返足人员及时扫描“社区报告二维码”主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六是强化学校查。各类大、中、小、幼学校开展本校教职员工、返校学生的全面排查,对区外来足返足人员闭环落实防控措施。

加强社区报告。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来足返足人员抵足后第一时间扫描“社区报告二维码”向所在社区报备,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

1.及时发布封控区、管控区信息和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相关安排,避免引起社会恐慌,共同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

2.通过微信、短信、公众号、小喇叭、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引导公众树牢“每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保持通风消毒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3.深入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养成健康卫生习惯,有效降低病毒感染风险。

4.密切关注和及时回应居民诉求,做好沟通解释工作,避免引发矛盾纠纷。

(四)实行健康监测

1.对封控区、管控区内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实施每日零报告制度。

2.按照医疗服务等应急预案,明确患者转运流程和定点医院,发现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者”(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视同发热患者管理,及时告知转运组及时转运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排查。

3.必要时做血常规、抗体、胸部CT排查。

(五)区域核酸检测

按照《重庆市中心城区突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区域核酸检测实施预案》,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1.摸清资源底数。配齐工作力量,以公安户籍和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提前摸排并动态了解本行业、本系统、本辖区内全部网格底数和全员人口数据,掌握公共场所、企业(建筑工地)、学校、养老机构等单位人员信息,建立工作台账和有关信息数据库。收集卧床、残障等不能自主行动群体信息,建立台账。

2.合理设置采样点。综合人口数量、地缘交通、核酸检测机构分布等情况,参照每10001500人设1个采样点,5001000人设置一个采样台(可按照镇街、村、社区实际人口数量统筹设定),按照人员单向流动、避免交叉的原则,划分等候区、信息登记区、采集区、清洁区、临时隔离区、缓冲区、医疗废物暂存区、医疗保障区、生活保障区和标本整理交接区。60岁以上老年人、孕妇、儿童、残障等弱势群体应设置绿色通道独立采样。

3.做好采样点建设资源准备。要做好采样点建设的各项资源准备,主要包括采样点搭建所需帐篷、桌椅、电脑、身份证识别器、扫码器、标本转运箱、电源、网络等物资准备。各镇街按照辖区大规模核酸检测方案,集结社区工作队伍,在既定位置、按照采样点设置要求,6小时内完成采样点搭建。

4.加强人员队伍建设。要结合辖区人口数据,至少配齐全员核酸检测12类工作队伍,加强各类工作人员培训,确保各类工作队伍熟练掌握工作内容,保证24小时在岗待命,做好随时出发的各项准备。

5.有序组织检测对象。按照划定的采样点覆盖区域,由社区分批组织基层工作人员、楼栋长、网格员等逐一入户通知,核实人数、整理清点人员名册。按照居民等待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待检区域等候人员不超过130人的标准,分时段通知,有效管控,确保群众有序参加采样。公安、社区负责维持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1米线”间隔等要求。

(六)环境消毒监测

1.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消毒,每天对厢式电梯(楼道)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键、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2.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工作、活动等场所,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及时开展终末消毒。

3.封控区解封前,对可能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污染的区域、场所,采集环境样本并进行核酸检测。

4.对经评估确认为无疫情传播风险的区域,可以清洁为主,避免过度消毒。

5.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废弃物临时收集点,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七)加强医疗保障

1.由辖区定点医院为封控区、管控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

2.镇街、村(社区)要指定专人做好与定点医院的对接工作,为独居老人、行动不便人员、孕产妇、肿瘤放化疗、血透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就医服务提供便利。

3.针对确需入院就诊的非急诊患者,由镇街、村(社区)安排专人专车接送;针对需入院就诊的急抢救患者,由镇街、村(社区)协助联系120急救车辆,并做好道路引导工作,缩短抢救时间。

4.镇街、村(社区)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共同组建心理疏导团队,及时对居民开展健康指导、心理疏导、情绪安抚等。

(八)严控聚集活动

1.封控区

除定点保供生鲜超市、药店外,其他所有商贸服务、娱乐场所全部停业。

2.管控区

公共文化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群众文化活动。包括公共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镇街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营业性演出活动全部暂停。剧院等演出场所暂停活动,已经审批的营业性演出全部取消,不再新审批营业性演出活动。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和电子游戏游艺场所暂停开放经营。

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

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暂停经营活动。

各地严格检查属地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营业性演出活动、公共文化场所、文化娱乐经营场所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从严控制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规模,暂停一切展销促销活动。

3.防范区

剧院等演出场所、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游艺场所、文博院馆等文化场对进入场所人员严格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戴口罩以及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按照不超过最大承载量75%的标准控制人员接待上限。

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封控区、管控区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旅游景区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按照不超过最大承载量75%的标准控制人员接待上限。严格落实游客入园查证、验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要求。14天内有市外旅居史及市内出现本土病例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进入室内旅游景点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渝康码”非“绿码”人员不能进入文化旅游场所。

星级饭店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对进入场所人员严格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戴口罩以及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5桌以上的宴会聚餐活动,须向属地社区报备。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文化旅游活动报批程序,严控聚集性活动规模,避免在密闭场所举办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线下活动,须报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参加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00人,并登记信息、排查14天旅居史、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2—

(九)保障生活物资

按照《重庆市大足区中心城区突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实施方案》,强化商务、发展改革、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协作,畅通运输通道,推动保供单位、大型商超加强与社区的对接,及时配送有关物资。

1.稳定区外货源。加大永辉、重百(新世纪)、德麦盛3超市总部配送生活物资入足,加大库存备货,确保超市日均库存(叶类蔬菜除外)可满足15天以上消费需求。组织龙棠食品公司等大型肉类加工流通企业到区外日均采购猪肉30吨入足,保障中心城区猪肉市场供应。组织区内经营户到双福国际农贸市场采购蔬菜,确保市场蔬菜充足。

2.保障区内渠道畅通。稳定生产加工产能,实行24小时调度,做好用工、用电等要素保障,确保肉菜等生产加工基地正常生产;启动成品粮应急加工紧急投放市场。启动基地保中心城区机制,中心城区蔬菜、猪肉出现短缺时,组织22个种养殖镇街、128户农产品种养殖大户重点保障中心城区供应。农批市场、生鲜超市、电商、物流配送等落实防控措施正常营业,确保供应不断档脱销。

3.做好社区配送。依托超市、电商平台等配送力量将生活物资配送到指定中转场所。社区(小区)突击队、志愿者队伍做好点对点配送及医务人员等特殊群体物资配送。封控区激活区镇街两级工作专班机制,专班集中办公,第一时间部署应急保供;组织货源稳定供应,农批(贸)市场、生鲜超市正常运营。应急保供突击队到位开展生活物资中转配送,点对点做好特殊群体生活物资供应保障。管控区工作专班集中办公,生活物资销售场所正常营业,保障特殊群体生活物资供应。点对点做好特殊群体生活物资供应保障。防范区域内商超、农贸市场、餐饮等场所正常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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