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91816G/2021-00040 | [ 发文字号 ] | 回龙府发〔2021〕12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回龙镇 | [ 发布日期 ] | 2021-03-01 |
[ 成文日期 ] | 2021-02-25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91816G/2021-00040 |
[ 发文字号 ] | 回龙府发〔2021〕12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回龙镇 |
[ 发布日期 ] | 2021-03-01 |
[ 成文日期 ] | 2021-02-25 |
[ 有效性 ] |
关于印发农村地区两、三轮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农村地区两、三轮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委员会、镇属有关单位:
为净化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针对两、三轮车扰序乱行、聚集违停、超员载客、违法载人等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的重点违法行为,按照《农村地区三轮车突出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大足安交办〔2021〕9号)文件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在全镇开展两、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和规范两、三轮车交通管理工作,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实现“两减少、两提升”工作目标,即违法突出的乱象明显减少、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和驾驶人守法安全出行意识提升、重点违法守法率提升至90%以上,车辆保险购买率100%。
二、组织领导
成立回龙镇农村地区两、三轮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贾金花 镇 长
副组长:杜 建 党委副书记
成 员:陈 宇 平安建设、应急办主任
黄长江 派出所所长
杨长旭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庹 鹏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
邱赤兵 市场监管所所长
刘 彬 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李兴明 金山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小刚 公路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平安办,由杜建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宇为办公室副主任,刘 彬、章光龙、孟 川、尚 维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实施工作。章光龙为此次集中整治联络人。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型。客、货运三轮车和两轮摩托车。
(二)重点区域。辖区所有道路。
(三)重点违法。无牌无证、超载超员、违法载人、占道违停、不戴头盔等“5类”重点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即日起,结合春运交通安保工作,开展两、三轮车守法安全出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社会面宣传引导和重点群体的面对面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严管整治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1日至5月10日。针对前期摸排掌握的两、三轮车重点违法时段,(一是赶场日和上放学时段),开展联合治理工作,依法严查两、三轮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通行秩序。
(三)常态治理阶段。5月11日起至长期。
四、整治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周密部署整治
各村社区、办、所、中心、大队要充分认识当前两、三轮车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两、三轮车安全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工作任务。督促劝导站做好宣传和劝导工作,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抓紧、抓好、做出成效。
(二)加强共治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任务艰巨,各村社区、办、所、中心、大队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学习借鉴城区两、三轮车综合治理“村社吹哨,镇街报道”模式,组建由镇道安办牵头,派出所、农服中心、行政执法大队、交巡警、劝导站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全面整治两、三轮车突出违法行为。学校周边道路为重点,加大路面联合执法力度,及时发现查纠两、三轮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严管氛围。要建立“依法暂扣违法车辆——违法人员预约学习——合法合规车辆发还”的惩教并重机制,增加违法成本。
一是镇道安办、派出所,围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严查两、三轮车无证驾驶、假牌套牌、超员、不戴头盔、无号牌、无保险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道安办、派出所每个赶场天必须上路执法检查,每个赶场天上路执法不少于6小时。二是镇领导要坚持带队上路,按照市农村交通安全目标考核办法规定要求,主要领导每10天带队上路执法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不少于2次。
(三)认真开展劝导,消除源头隐患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劝导站的作用,严格督促劝导站按照看、查、劝、宣、纠、封、报的职责认真履职,做到有违法行为不过站。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镇所有劝导站要全部启动,全员上路。
各劝导站一是要守住进入县、乡道路路口。把好出村关、出镇关、出场关,严防有违法行为的两、三轮车驶入主干道。二是要强化勤务要求,严格落实上岗时间。按照“七必上、五必查、五必劝” 勤务要求,在整治期间一、二级劝导站每月上岗时间不少于20天,每天上路不少于8小时,其余各劝导站要在重要路口,重点时段和辖区秩序乱、违法多的地点进行劝导,尤其是赶场天、节假日、和学生上放学时段必须上路,每次上路时间不少于6小时。
(四)强化教育学习,提高安全意识
镇政府设立1个专门的学习教育室,对违反重点违法的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学习。学习教育室有专人负责学习登记、交通安全知识宣讲、资料收集,针对两、三轮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不同程度,开展为期3-7天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提高两、三轮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加强网上巡查,落实属地责任
在专项行动整治期间,镇道安办用农村交通安全信息系统安排布置工作,要严格“九率”(排岗率、上岗率、上路率、管控率、查纠率、督导率、倒查率、道路隐患排查率、道路隐患整治率)“九个100%”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四定一表”(定时间、定点位、定人员、定上岗时长,提前一周制定勤务排班表)要求。路长要按照“警保合作”战略协议要求,上路巡线。道安办要提前将路长巡逻的时间、线路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协作配合。各村社区、办、所、中心大队要牢固竖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一是要做好整治中的四个结合,即: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要与区交安办开展的交安联合行动相结合;要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大劝导相结合;要与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二是要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加强会商研究。三是要按照职责工作方案和措施,推动此次两、三轮车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警保合作,落实会商机制。镇道安办负责人和保险公司警保联动片区负责人每周召开一次电话或现场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整治工作的相关事宜,督促车辆驾驶人审车、上户、购买保险。
(三)强化教育管理,严格依法查处。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切实按照法律法规和执勤执法有关工作规范和要求开展路面执法工作。同时,现场执法管理中注意方式方法,既要确保严管出效果,又要体现文明有温度,节前、节中要以劝返和警示教育为主,集中整治以节后为主,避免因执法不当引起矛盾问题和负面舆情。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各村社区、邮政、残联、派出所、交通行政执法等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市场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张贴发放宣传海报、资料。
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