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897750/2021-0025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住建委发〔2021〕151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高坪镇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6 |
[ 成文日期 ] | 2021-08-09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897750/2021-0025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住建委发〔2021〕151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高坪镇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6 |
[ 成文日期 ] | 2021-08-09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1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动态消除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就申报2021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对照《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大足住建委发〔2021〕107号)要求及自然灾害情况,认真组织对辖区范围内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情况进行摸排鉴定,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纳入2021年第二批申报计划范围。
二、请各镇街在收集汇总后,认真组织镇民政办、镇乡村振兴办进行大数据对比,确保对象认定准确无误。比对完成后,填写《2021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2021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分户花名表》(见附件2),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8月19日12:00前报送至区住房城乡建委。
附件:1. 2021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申报表
2. 2021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分户花名册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8月9日
(联系人:陈发英 联系电话:4372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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