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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688897750/2021-00037 [ 发文字号 ] 高坪府〔2021〕6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高坪镇 [ 发布日期 ] 2021-04-15
[ 成文日期 ] 2021-04-07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688897750/2021-00037
[ 发文字号 ] 高坪府〔2021〕6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高坪镇
[ 发布日期 ] 2021-04-15
[ 成文日期 ] 2021-04-07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坪镇四格式化粪池管理制度》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坪镇四格式化粪池管理制度》的通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为做好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我镇四格式化粪池的使用和管理行为,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了《高坪镇四格式化粪池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7日




高坪镇四格式化粪池管理制度

一、四格式化粪池的使用、维修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镇环保办、河长办,各村(社)三级网格员负责四格式化粪池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农户使用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建设闲置的四格式化粪池,督促农户立即整改,并投入正常使用。

二、四格式化粪池根据实际情况由农户实行定期清掏、清运,原则上每年清掏不得少于1次,粪水、粪渣应做还田处理,不得随意乱排乱放。

三、四格式化粪池由所建设的村(社区)干部实行不定期检查,确保粪污管道、化粪池的完好,保证化粪池能够正常发挥作用。

四、农户不得将垃圾、污物,杂物随意倒入四格式化粪池内,不得在四格式化粪池上搭建构筑物、堆放杂物,禁止将四格式化粪池另作他用。

五、不得随意挪动四格式化粪池盖板,以防发生意外事故。禁止在四格式化粪池旁边明火作业,以免发生火灾或者爆炸。

    各村(社区)要利用村规民约、院坝会、主题党日会、宣传标语等形式对四格式化粪池的维修、管护进行宣传,确保四格式化粪池的正常使用和发挥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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