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897750/2021-00037 | [ 发文字号 ] | 高坪府〔2021〕61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高坪镇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5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07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897750/2021-00037 |
| [ 发文字号 ] | 高坪府〔2021〕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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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高坪镇 |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5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07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坪镇四格式化粪池管理制度》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坪镇四格式化粪池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为做好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我镇四格式化粪池的使用和管理行为,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了《高坪镇四格式化粪池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7日
高坪镇四格式化粪池管理制度
一、四格式化粪池的使用、维修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镇环保办、河长办,各村(社)三级网格员负责四格式化粪池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农户使用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建设闲置的四格式化粪池,督促农户立即整改,并投入正常使用。
二、四格式化粪池根据实际情况由农户实行定期清掏、清运,原则上每年清掏不得少于1次,粪水、粪渣应做还田处理,不得随意乱排乱放。
三、四格式化粪池由所建设的村(社区)干部实行不定期检查,确保粪污管道、化粪池的完好,保证化粪池能够正常发挥作用。
四、农户不得将垃圾、污物,杂物随意倒入四格式化粪池内,不得在四格式化粪池上搭建构筑物、堆放杂物,禁止将四格式化粪池另作他用。
五、不得随意挪动四格式化粪池盖板,以防发生意外事故。禁止在四格式化粪池旁边明火作业,以免发生火灾或者爆炸。
各村(社区)要利用村规民约、院坝会、主题党日会、宣传标语等形式对四格式化粪池的维修、管护进行宣传,确保四格式化粪池的正常使用和发挥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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