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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人民政府机关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版)


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人民政府机关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版)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国梁镇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本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实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镇政府领导简介、机构设置;

2.镇政府工作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镇政府重点工作动态;

4.镇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5.镇政府人事任免;

6.按照《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一)线上渠道

1.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jz/glz/);

(二)线下渠道

2.政务公开专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公共服务中心(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国模街1号,联系方式:023-43452500)查阅本机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人民政府。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窗口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国模街2号公共服务大厅

窗口电话:023-43454299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件”字样。自收到信件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由党政办信息公开主要领导审批后,信件处理人员应于1个工作日内连同保留邮戳的信件,转交镇属各单位负责人员办理并做好交接登记。邮寄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国模街1号国梁镇人民政府108党政办文书室;收件人:胡曼 国梁镇党政办副主任;邮政编码:402366

(二)注意事项

1.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一般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如: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等信息,申请人应向所在区人民政府或其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其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国模街1号;办公时间:90012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23-43452500(本电话仅提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

五、其他事项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若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本机关将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 民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法人及其他组织

组织机构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

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选填)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质

□ 电子邮件

□ 光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本人(单位)承诺:获取政府信息后,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申请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