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2024-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公开评选方案
大足区2024-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方案设计公开评选方案
第一部分 工作规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4-2025年大足区行政区范围(含龙岗、棠香、智凤、龙水、三驱)计划改造老旧小区56个,建筑面积63.97万㎡。本次对56个小区的方案设计(含老旧小区改造导则)进行公开评选设计机构,设计控制价为95万元(含税)。
二、公开评选及深化设计工作安排
各投标单位需在报名期间(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19日12:00)将报名材料(包括投标单位资质扫描件、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号:285744512@qq.com),指定邮箱作为接收基础资料的唯一邮箱。报名结束后,组织单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1次并现场答疑,投标机构自愿参加。现场踏勘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14:30-18:00,集合地点为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615室。
(二)公开评选阶段资料提交
2024年1月10日(暂定)11:00—12:00,于区政府11楼会议室(待定)现场提交资料。资料清单如下:
1、公开评选方案设计成果:达到《重庆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3.3概念设计”要求。
2、设计资质要求:参选人必须是独立法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团队要求:参与本次公开评选的设计人员应为设计单位的在册人员,主创设计师应主持本市范围内同类型市级重点项目,且须直接参与本次公开评选方案设计;设计团队配置需包含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给排水设计、结构设计、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人员。
2024年1月10日(暂定)14:30-18:00召开评审会。主办单位邀请专家和区级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概念方案、设计团队组成和主创设计师的业绩等进行评选确定排名。评审会以通知为准。
主办单位依据评审结果确定由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作为中选设计单位,中选设计单位按照评审意见并整合前三名投标单位的成果优点开展深化设计。
中选设计单位不再单独给予设计奖励,分别给予排名第二和第三的投标单位2万元设计成果奖励资金。
评审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候选中标人。若投标单位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技术方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总体取前三名。
投标人员代表投标单位参加公开评选,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交纳的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和委托书,核验身份证原件。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技术部分(70%) |
70 |
现状分析(10分) 基于地形图或城市卫星影像,对XX老旧小区(根据现场踏勘后确定)开展全面现场踏勘,摸底小区内建筑、环境、公共服务、市政设施等现状情况,并调查分析改造提升意愿,总结现状存在突出问题。要求踏勘全面、资料准确、数据翔实。 本项最高得10分,评审组根据概念方案的优劣进行评分,主要从小区内建筑及环境、小区内外公共服务配套、市政设施情况、小区及周边商业业态情况、改造提升意愿征集情况等5个方面进行分析,每一项最高分值2分,未提供不得分。 |
注:1、单位须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2、评审组根据单位的方案的优劣进行评分。 |
改造目标(10分)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原则,提出老旧小区改造目标愿景,明确发展功能定位。 本项最高得10分,评审组根据单位的方案的优劣进行评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改造策划(10分) 围绕总体目标,针对现状突出问题,整体从安全、功能、景观、配套、业态调整等方面提出改造策略。 本项最高得10分,评审组根据单位的方案的优劣进行评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改造实施方案(40分) 立足XX老旧小区(根据现场踏勘后确定)实际情况,落实改造目标及策略要求,根据小区特点,合理分类组合,并提出在建筑、环境、公共服务、市政设施等方面的改造方案计划(包括老旧小区的改造方案设计总平图、区位图、鸟瞰图、建筑重要节点改造对比图、环境重要节点改造对比图、配套设施改造对比图、管网改造设计和项目投资测算)。 本项最高得40分,评审组根据单位的方案的优劣进行评分。未提供不得分。 | ||||
2 |
商务部分(30%) |
30分 |
1.设计单位资质: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得4分。 (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2.项目组成员业绩: ①2018年1月1日起至截止日止,单位作为主编或参编单位承担过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关于更新或改造类的技术标准或导则或规定编写业绩的,每主编或参编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注:提供封面及能体现单位为主编或参编单位的内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2018年1月1日起至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老旧小区改造设计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4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2018年1月1日起至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团队主创设计师主持本市范围内同类型市级重点项目的设计业绩或被中央、市级媒体宣传报道项目设计成效对应设计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4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方案设计文本或施工图(带图签)复印件或报道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
注:1、第②、③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名称中需体现“老旧小区改造”的字样。 2、第②、③项业绩不能重复。 3、业绩应为本次团队成员的业绩。 | |||
3.项目组成员 ①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类教授级或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②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类教授级或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建筑类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 ③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教授级或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结构类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 ④园林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类、景观类教授级或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 ⑤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排水类教授级或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设计分;具有排水类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 ⑥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造价(或工程经济)专业教授级或正高级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造价类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 |
注:1、人员一人一岗,不得互相兼任。 2、提供各专业负责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4.报价 以所有有效响应文件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平均报价为基准价,人的报价与基准价相差±5%以内(含5%)的,得3分;人的报价与基准价相差±5~10%(不含5%、含10%)的,得2分;人的报价与基准价相差±10%~20%(不含10%,含20%)以上的,得1分。人的报价与基准价相差±20%(不含20%)以上的,得0分。 |
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
四、设计成果签署及递交
(一)设计成果的签署
公开评选方案设计成果签署:设计成果纸质文件封面(正本)须加盖公章,副本需隐藏设计单位信息。
深化方案设计成果签署:设计成果纸质文件封面须加盖公章,主创设计师须在扉页签字。
(二)设计成果的递交
公开评选方案设计成果递交:设计机构按公开评选任务书要求递交纸质和电子文件。
深化方案设计成果递交:设计机构按主办单位要求递交纸质和电子文件。
五、取消评选资格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设计机构评选资格:
(一)设计机构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存在虚假;
(二)未按时送达设计成果;
(三)涉及成果的形式、数量、编制的内容和深度不满足公开评选任务书要求;
(四)设计成果图文和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五)评审组判定设计成果不符合设计条件或要求;
(六)设计成果抄袭他人成果或构成对他人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的侵犯或与已有的项目雷同;
(七)设计机构存在欺诈行为;
(八)主创设计师未按要求出席和汇报。
六、付款方式
(一)中标人提交了项目方案成果,通过经采购人组织的评审,且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至中标价的80%;
(二)中标人提交了改造技术导则成果,通过经采购人组织的评审,且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至中标价的100%。
七、知识产权设计
(一)本次公开评选活动中接收的有效设计成果仅收取公开评选评审结果排名前三名投标单位的成果,其余投标单位的退回。
(二)设计机构对其所提交的设计成果享有署名权,并在评选结果公布且经主办单位书面同意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设计成果。
(三)设计机构应保证提交的设计成果在中国境内及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设计机构应保证,如果其设计成果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设计机构应已获得权利人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否则设计机构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自身承担。同时,主办单位还有权要求设计机构退还全部设计费并索赔全部损失。
(四)主办单位有权对中选设计机构提交的设计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设计成果。
(五)主办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有权在后续设计中使用设计成果。中选单位的设计成果的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于主办单位,设计机构只享有署名权。
(六)设计机构提交的成果除用于本项目外,均不得用于其他任何项目或用途。若设计机构将本次提交的设计成果用于其他项目或用途,主办单位有权要求设计机构全额返还设计费并承担所有损失。
(七)构成本公开评选书的各个组成部分文件(包括文字说明、图纸和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属主办单位所有。设计机构仅可以将上述文件用于编制设计成果之目的。未经主办单位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文件用于其他工程设计或其他目的,也不得将上述文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主办单位有权追究因设计机构侵犯主办单位及其他相关设计人的知识产权或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八、其他条款
(一)解释权
本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二)其他说明
1、凡参加本次公开评选活动的设计机构,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开评选任务书及其补充(修改)文件和澄清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涉及需要设计机构签署的任何协议或法律文件,均由组织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签约主体。
2、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组织方保留调整日程安排和会议方案的权利。
九、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组织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方式:钟老师 13452195525
周老师 13668072137
联系邮箱:285744512@qq.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二环南路897号行政服务中心西楼615室
第二部分 设计任务书
2024-2025年大足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涉及老旧小区56个、住宅268栋、建筑面积63.97万平方米、居民6086户。
二、设计范围、深度及要求
1、设计范围:XX老旧小区。涉及建筑X栋、建筑面积X万平方米,居民XX户。
(小区待定,由投标单位到现场踏勘后从待选小区名单中共同确定,待选小区名单:①学坝社区国梁路3号,涉及建筑2栋、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居民127户;②学坝社区足中家属院,涉及建筑5栋、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居民100户;③东方广场一期,涉及建筑3栋、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居民102户;④东方广场二期,涉及建筑3栋、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居民108户。)
2、设计深度要求:达到《重庆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3.3概念设计”要求。
3、设计成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背景、设计思路、更新内容及方式,小区整体效果图,以及建筑改造、环境景观、建筑小品等对比效果图、项目工程概算、商业业态建议等。
4、成果形式
1)设计文本。上述设计成果均装订成一册完整的A3彩色文本文件,共6套,其中正本1份(在封皮标注“正本”),副本5份(在封皮标注“副本”),规格为A3(297mm×420mm),软皮胶装,双面打印。
2)PPT汇报文件。制作15分钟以内的PPT汇报文件,该文件作为方案设计公开评选介绍材料。
3)电子文件。U盘2个,包含全部设计文件电子文件、PPT汇报文件以及500字以内的方案说明(word文档格式)。
4)成果密封要求。设计成果无需密封。
1、设计范围:56个老旧小区、住宅268栋、建筑面积63.97万平方米、居民6086户。
2、设计深度要求:达到《重庆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4方案设计”要求,编制项目概算书。
3、方案设计成果要求:完成方案设计,形成《大足区2024-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文本和《大足区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文本,成本主要内容如下:
包括但不限于现状调查分析、设计总说明、总平面、房屋工程、室外环境、基础配套设施、建筑小品、景观绿化,以及专项设计、投资估算等内容,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及方案审批或报批的需要。
(1)现状调查分析
完成56个老旧小区摸底调查,收集居民、社区、物业公司等意见,全面分析建筑本体、小区环境、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备注:街道、社区、居民签字盖章的意见作为附件。除满足基本功能、消除安全隐患等内容以外的,需3/4以上业主同意改造的内容方可纳入设计。)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
(2)改造提升策略
根据梳理出的56个老旧小区问题清单,通过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结合智慧社区、完整社区等发展理念,提出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规划思路、改造计划、改造提升策略及初步投资估算。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3)改造提升方案
完成56个老旧小区的改造方案设计,应包括1)总图:场地现状概述;改造提升设计概述;设计图纸应采用AB图(现状平面图与改造平面图)能清晰区分出现状、改造或新增的建构筑物、室外环境、配套设施等设计内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2)房屋工程:工程概况、设计内容、设计图纸等
3)室外环境:公共空间、道路、绿地植被、景观风貌等
4)基础配套设施:综合管线、安防、环卫设施、停车场、“一老一小”无障碍及适老化改造及活动场地等
5)专项设计:消防设施改造、海绵城市等
6)效果图:整体效果图、单体效果图、重要节点效果图等
7)投资估算。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
(4)大足区老旧小区改造导则
梳理从中央到地方的政策、改造要求相关文件;现有老旧小区整体情况等;根据小区现有情况和区域位置,结合深化方案设计成果进行梳理分类,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整理三档改造标准。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5)成果形式
1)方案设计文本和改造导则。均装订成册,完整的A3彩色文本文件,文本数量待定,规格为A3(297mm×420mm),软皮胶装,双面打印。
2)PPT汇报文件。该文件作为深化方案设计评审的介绍材料。
3)电子文件。U盘2个,包含全部设计文件电子文件、PPT汇报文件以及改造方案需500字以内的方案说明(word文档格式)。
公开评选阶段和深化设计阶段的设计均需满足《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建设标准》(渝建标〔2020〕48号)、《重庆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渝建勘设〔2020〕73号)、《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JGJ/T设计53等规定。方案设计应坚持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原则,综合考虑老旧小区改造技术、经济、文化、管理等多方因素,强化区域规划、建筑小品、景观绿化、道路停车、安防消防、环卫设施、公共照明,以及房屋修缮和立面改造提升、综合管线管网改造等多专业协同,统筹处理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与地方文化、周边环境、建筑风格、绿道系统、公共环境、交通组织等多方关系,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方案设计达到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环保和便于后续维护等要求,着力提升老旧小区的功能品质和安全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具体、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三、计划改造老旧小区清单
大足区2024-2025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清单
序号 |
所在街道及社区 |
小区名称 |
小区建成年份 |
涉及户数(户) |
小区内楼栋数(栋) |
总建筑面积(万㎡) |
计划改造年度 |
1 |
棠香街道报恩社区 |
德馨园小区 |
1991-2000 |
59 |
2 |
0.63 |
2024 |
2 |
棠香街道报恩社区 |
宏声南路50号、五一路121号 |
1991-2000 |
66 |
2 |
0.8 |
2024 |
3 |
棠香街道报恩社区 |
五一路120号、123号,二环北路东段376号 |
1991-2000 |
76 |
3 |
0.85 |
2024 |
4 |
棠香街道报恩社区 |
二环北路中段168号 |
2001-2005 |
80 |
4 |
1.07 |
2024 |
5 |
棠香街道报恩社区 |
天兴家园 |
1991-2000 |
84 |
3 |
0.9 |
2024 |
6 |
棠香街道报恩社区 |
中兴花园 |
1991-2000 |
117 |
4 |
1.5 |
2024 |
7 |
棠香街道报恩社区 |
先锋路37号附9号 |
1991-2000 |
53 |
2 |
0.7 |
2024 |
8 |
棠香街道东关社区 |
新东方花园B1区 |
2001-2005 |
156 |
4 |
1.44 |
2024 |
9 |
棠香街道东关社区 |
新东方花园B2区 |
2001-2005 |
140 |
3 |
1.3 |
2024 |
10 |
棠香街道东关社区 |
工农村二组还房 |
1991-2000 |
80 |
2 |
0.7 |
2024 |
11 |
棠香街道红星社区 |
五星大道中段280号 |
1991-2000 |
140 |
9 |
1.76 |
2024 |
12 |
龙岗街道翠屏社区 |
龙宇丽景一期 |
2001-2005 |
44 |
3 |
0.48 |
2024 |
13 |
龙岗街道翠屏社区 |
园艺三期 |
2001-2005 |
48 |
2 |
0.72 |
2024 |
14 |
龙岗街道翠屏社区 |
一环南路中段183号、179号 |
1991-2000 |
24 |
2 |
0.36 |
2024 |
15 |
龙岗街道翠屏社区 |
园艺二期 |
1991-2000 |
98 |
5 |
0.72 |
2024 |
16 |
龙岗街道翠屏社区 |
翠屏路86号 |
1991-2000 |
48 |
2 |
0.7 |
2024 |
17 |
龙岗街道学坝社区 |
国梁路3号 |
1991-2000 |
127 |
2 |
1.7 |
2024 |
18 |
龙岗街道翠屏社区 |
陵园路25号 |
1991-2000 |
36 |
2 |
0.52 |
2024 |
19 |
龙岗街道翠屏社区 |
安居一期 |
1991-2000 |
96 |
2 |
1.15 |
2024 |
20 |
龙岗街道西街社区 |
阳光水岸还房 |
1991-2000 |
28 |
2 |
0.3 |
2024 |
21 |
智凤街道福寿社区 |
福寿菜市场片区 |
1991-2000 |
114 |
12 |
0.93 |
2024 |
22 |
智凤街道福寿社区 |
米粮街74号附85至米粮街128号 |
1991-2000 |
76 |
9 |
0.73 |
2024 |
23 |
智凤街道黄连社区 |
黄连智凤故里片区 |
1991-2000 |
254 |
23 |
3.04 |
2024 |
24 |
龙水镇朝阳社区 |
朝阳街102-166号,41-81号,南华宫巷1-17号 |
1991-2000 |
161 |
3 |
1.08 |
2024 |
25 |
龙水镇朝阳社区 |
沙桥停车场片区 |
1991-2000 |
68 |
3 |
0.38 |
2024 |
26 |
龙水镇朝阳社区 |
老菜市小区 |
1991-2000 |
57 |
5 |
0.51 |
2024 |
27 |
龙水镇朝阳社区 |
龙石路141号、143号 |
1991-2000 |
43 |
2 |
0.38 |
2024 |
28 |
龙水镇永益社区 |
永益路18号-永益路124号及附号 |
1991-2000 |
257 |
8 |
3.1 |
2024 |
29 |
龙水镇永益社区 |
永益路1-97号 |
1991-2000 |
289 |
8 |
3 |
2024 |
30 |
龙水镇永益社区 |
永益路99-231号 |
1991-2000 |
438 |
10 |
5.5 |
2024 |
31 |
三驱镇 |
玉金街54号-114号 |
1991-2000 |
100 |
8 |
1.4 |
2024 |
32 |
三驱镇 |
惠民路191-223号 |
1991-2000 |
50 |
2 |
0.7 |
2024 |
33 |
三驱镇 |
百货大楼小区 |
2001-2005 |
70 |
5 |
0.85 |
2024 |
34 |
智凤街道街村社区 |
弥陀中学家属院片区 |
1991-2000 |
22 |
3 |
0.24 |
2025 |
35 |
智凤街道街村社区 |
弥陀小学家属院片区 |
1991-2000 |
133 |
15 |
1.09 |
2025 |
36 |
智凤街道街村社区 |
川主庙片区、祠堂院小区 |
1991-2000 |
197 |
17 |
1.18 |
2025 |
37 |
龙水镇五金社区 |
水厂家属院 |
1991-2000 |
50 |
2 |
0.25 |
2025 |
38 |
龙水镇五金社区 |
市场路片区 |
1991-2000 |
137 |
3 |
0.7 |
2025 |
39 |
龙水镇五金社区 |
五金社区第二文明小区(103号、87号) |
1991-2000 |
139 |
4 |
0.9 |
2025 |
40 |
龙水镇五金社区 |
市场路27号 |
1991-2000 |
118 |
5 |
1.1 |
2025 |
41 |
龙水镇五金社区 |
五金路371号 |
1991-2000 |
156 |
6 |
1.54 |
2025 |
42 |
龙岗街道学坝社区 |
北街四合院 |
1991-2000 |
450 |
13 |
4.50 |
2025 |
43 |
龙岗街道翠屏社区 |
中天名居小区 |
2001-2005 |
178 |
4 |
1.70 |
2025 |
44 |
龙岗街道学坝社区 |
龙中路69号农业银行家属院 |
1991-2000 |
56 |
3 |
0.35 |
2025 |
45 |
龙岗街道学坝社区 |
龙中路267号农行家属院 |
1991-2000 |
27 |
2 |
0.23 |
2025 |
46 |
龙岗街道学坝社区 |
大足卫生健康委员会家属院 |
1981-1990 |
60 |
2 |
0.40 |
2025 |
47 |
龙岗街道翠屏社区 |
南苑商住楼 |
2001-2005 |
48 |
2 |
0.69 |
2025 |
48 |
龙岗街道学坝社区 |
东方广场一期 |
1991-2000 |
102 |
3 |
1.10 |
2025 |
49 |
龙岗街道学坝社区 |
东方广场二期 |
2001-2005 |
108 |
3 |
1.20 |
2025 |
50 |
龙岗街道学坝社区 |
水竹林小区(含九元居) |
1991-2000 |
102 |
3 |
1.20 |
2025 |
51 |
龙岗街道学坝社区 |
龙濠街小区 |
1991-2000 |
168 |
6 |
2.04 |
2025 |
52 |
龙岗街道学坝社区 |
三合大酒楼 |
1991-2000 |
24 |
2 |
0.70 |
2025 |
53 |
龙岗街道学坝社区 |
足中家属院 |
1981-1990 |
100 |
5 |
1.20 |
2025 |
54 |
龙岗街道学坝社区 |
地税局家属院(工会大厦) |
1991-2000 |
48 |
2 |
0.60 |
2025 |
55 |
龙岗街道学坝社区 |
红十字会家园宾馆 |
1991-2000 |
24 |
3 |
0.30 |
2025 |
56 |
龙岗街道学坝社区 |
月东街20号+老工商家属院 |
1991-2000 |
62 |
2 |
0.86 |
2025 |
合设计计 |
6086 |
268 |
63.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