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89620E/2020-0005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发布日期 ] | 2020-10-14 |
[ 成文日期 ] | 2020-10-14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89620E/2020-0005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发布日期 ] | 2020-10-14 |
[ 成文日期 ] | 2020-10-14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城镇房屋管理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城镇房屋管理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宗旨:为辖区内物业管理和房屋安全管理提供服务。
2. 主要职责任务:协助主管部门承担指导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物业大修基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工作;协助主管部门承担全区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住用房屋安全及房屋维修工作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3. 具体职责任务
(1)承担指导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本职责(国土房管)范围内物业管理活动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2)承担全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3)协助主管部门承担全区住用房屋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政府直管公房管理及白蚁预防监督管理等多方面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4)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设内设机构3个(综合管理科、征收补偿科、政策法规科)。
(三)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重庆市大足区城镇房屋管理中心由原区国土房管局所属事业单位划转到区住房城乡建委所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单位构成不变。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414.17万元,支出总计414.1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2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加大了力度。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14.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2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加大了力度。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17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414.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2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加大了力度。其中:基本支出365.58万元,占88.27%;项目支出48.58万元,占11.73%;
4.结转结余情况。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4.1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32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加大了力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4.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8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加大了力度。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64万元,增长50.87%。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加大了力度。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8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加大了力度。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64万元,增长50.87%。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加大了力度。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65万元,占11.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9万元,增长60.24%,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导致缴费基数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13.37万元,占3.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4万元,增长41.78%,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导致缴费基数变动。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9.65万元,占69.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13万元,增长54.46%,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加大了力度。
(4)住房保障支出62.51万元,占15.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9万元,增长32.38%,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导致缴费基数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02万元,增长70.23%,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7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94万元,增长443.1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及业务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6万元,下降100.00%。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6万元,下降100.00%。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5万元,下降88.7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
2019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5万元,下降88.7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9.6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公房维修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全区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住用房屋安全,二是房屋维修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3727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