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89620E/2020-0005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发布日期 ] | 2020-08-20 |
[ 成文日期 ] | 2020-08-20 | [ 有效性 ] | 有效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89620E/2020-0005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发布日期 ] | 2020-08-20 |
[ 成文日期 ] | 2020-08-20 |
[ 有效性 ] | 有效 |
重庆市大足区城镇房屋管理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城镇房屋管理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城镇房屋管理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宗旨:为辖区内物业管理和房屋安全管理提供服务。
2. 主要职责任务:协助主管部门承担指导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物业大修基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工作;协助主管部门承担全区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住用房屋安全及房屋维修工作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3. 具体职责任务
(1)承担指导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本职责(国土房管)范围内物业管理活动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2)承担全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3)协助主管部门承担全区住用房屋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政府直管公房管理及白蚁预防监督管理等多方面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4)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设内设机构3个(综合管理科、征收补偿科、政策法规科)。
(三)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重庆市大足区城镇房屋管理中心由原区国土房管局所属事业单位划转到区住房城乡建委所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单位构成不变。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08.85万元,支出总计408.8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97万元、增长61.68%,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加大了力度。
2.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08.8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55.97万元,增长61.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85万元,占100.00%。
3.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08.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97万元,增长61.6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加大了力度。其中:基本支出185.63万元,占45.40%;项目支出223.22万元,占54.60%。
4.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08.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97万元,增长61.68%。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加大了力度。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1万元,增长2.1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工资福利增加。
2.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8.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97万元,增长61.68%。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加大了力度。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1万元,增长2.10%。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工资福利增加。
3.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57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45万元,占7.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2万元,增长23.13%。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7万元,占2.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9万元,增长9.19%,主要原因是医保比例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4.66万元,占1.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6万元,增长0.00%。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5.18万元,占33.06%,较年初预算增加21.28万元,增长18.68%,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和公有住房建设加大了力度。
(6)住房保障支出227.42万元,占55.6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14万元,下降9.6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2.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67万元,增长27.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3.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万元,增长13.48%,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6万元,增长0.00%。本年支出4.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6万元,增长0.00%。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万元,下降77.5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0.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万元,下降77.5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9.8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92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我中心有财政资金均按预算用途使用,支出真实合规。
(二)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的行为。
(三)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政策,无以支抵收和坐收坐支的现象。
(四)认真执行规范津补贴政策,无在政策规定之外发放奖金、补贴的行为。
(五)国有资产帐实相符,核算规范,无违规处置国有资产、截留处置收入的行为。
(六)我中心资金全部集中统一管理和核算,无“账外账”和“小金库”。
(七)我中心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3727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