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596XH/2020-00615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9-25 |
| [ 成文日期 ] | 2018-09-29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596XH/2020-00615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0-09-25 |
| [ 成文日期 ] | 2018-09-29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金政建材有限公司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案
2018年9月11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重庆市大足区金政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未确定安全、职业卫生教育培训部门;井上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未及时更新,井巷施工未制定专门的作业规程;矿井作业区域发生变化,未及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矿井警示标志设立不齐;矿井辅助风机与局部通风机之间未设置控风设施;矿井掘进工作风筒多出破损、接头不规范漏风;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时开时停。
重庆市大足区金政建材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第六项的规定,决定给予重庆市大足区金政建材有限公司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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