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596XH/2021-0066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应急〔2021〕140号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公告公示;行政监管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7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6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596XH/2021-00665 |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应急〔2021〕140号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公告公示;行政监管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7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6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要求,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领域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应急管理领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
(三)应急管理领域重大基本建设项目;
(四)应急管理领域有重大社会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重庆市大足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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