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596XH/2021-00661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安办〔2021〕60号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行政监管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10-25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22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596XH/2021-00661 |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安办〔2021〕60号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行政监管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1-10-25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22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10月19日,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冉进红在大足区应急管理局第2期工作专报上作出批示“大足区紧紧抓住交通安全这个重点,是抓住了安全生产的‘重头戏’。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应急部门统筹协调,交通、交警部门严格执法管控,各级狠抓交通基础工作,系统做法值得肯定,值得在全市推广。”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持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进一步落实好安全责任。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学习贯彻冉进红局长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要在隐患排查治理、乡村公路委托执法等重点工作中,切实发挥好“中流砥柱”作用;要立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围绕机动车违规生产销售、非法改装、道路“建管维”、运输企业监管、道路运输“打非治违”等重点环节,归口强化行业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效能。
二是进一步治理道路隐患。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持续开展道路隐患排查,确保“无遗漏”。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完善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归口治理—评估验收—跟踪监测”闭环运行机制。一时难以完成治理的,要落实临时防护措施,尽可能降低事故风险。对已完成治理的隐患,要严格打表验收、建账销号,并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不回潮、效果不反弹。
三是进一步做实排查登记。各镇街要全力推进镇街电动车登记摸底工作,全面摸清辖区车辆底数,区道专办将随机抽查路面车辆登记情况,对于排查登记进度缓慢的单位函告督办,限期落实,精准落实管控措施,全力压降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亡人交通事故。
四是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针对货车超载、酒驾、两三轮车违法、行人横穿、非法营运等易导致交通事故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道路交通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五是进一步下沉宣传教育。各镇街要办好村级交通安全培训班,推进交通安全知识进万家活动,引导群众从我做起,严守交规,防止行人因不守法过街等行为,引发亡人交通事故的发生,合力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下一步,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好、问题依然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重庆市大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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