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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4596XH/2021-00636 [ 发文字号 ] 大足防汛抗旱办〔2021〕42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公告公示;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应急局 [ 发布日期 ] 2021-10-19
[ 成文日期 ] 2021-10-15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4596XH/2021-00636
[ 发文字号 ] 大足防汛抗旱办〔2021〕42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公告公示;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应急局
[ 发布日期 ] 2021-10-19
[ 成文日期 ] 2021-10-15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结束2021年汛期的通知

 

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结束2021年汛期的通知》(渝汛办﹝2021﹞41号文件要求全市定于202110月1524时结束2021年汛期

转入非汛期后,请各镇街和区防指成员单位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做好雨情的预报预警;要继续加强工情的实时监测科学合理调度水资源,做好今冬明春的蓄水保水农业防旱工作;要抢抓冬春有利时机,加快推进水毁工程修复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保持联络畅通和备战状态,如遇特殊天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防范应对工作,重大信息要及时报送。



                                          重庆市大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110月15


附件下载:

大足防汛抗旱办〔2021〕42号 关于结束2021年汛期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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