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596XH/2021-00282 | [ 发文字号 ] | 大足防汛抗旱〔2021〕6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 体裁分类 ] | 预测预警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3 |
[ 成文日期 ] | 2021-08-07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596XH/2021-00282 |
[ 发文字号 ] | 大足防汛抗旱〔2021〕6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 体裁分类 ] | 预测预警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3 |
[ 成文日期 ] | 2021-08-07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调整防汛Ⅳ级应急响应为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防指指挥长王赋和市防指《关于调整防汛Ⅲ级应急响应为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渝汛指〔2021〕11号)要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 8 月 7 日 22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Ⅱ级应急响应。
各镇街、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重庆市大足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立即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会商研判。区气象局进一步加密监测频次,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区防指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临灾会商,及时研判降雨趋势,安排部署防灾救灾工作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预警发布。充分运用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手机短信、钉钉、微信、电视台、官方短视频等多种信息发布手段,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要及时全面发布预警信息,宁可多发重发,也要确保预警信息发布全覆盖、不遗漏。三是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重点盯住山洪、地灾、 城市内涝、供电、供水等重点区域、重点设施,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果断采取“五停”措施。四是进一步做好应急准备。持续加强值班备勤,加密各级救援队伍备勤班次,充实应急备勤力量,必要时前置应急队伍,并调运部分抢险救援物资到高风险地区前置驻防,确保响应及时,最大程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避免人员伤亡。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附件:关于启动大足区“8·7 暴雨灾害”Ⅱ级防汛应急响应专项工作方案
重庆市大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8月7日
附件
重庆市大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大足区“8·7暴雨灾害”Ⅱ级防汛
应急响应专项工作方案
一、成立指挥机构
(一)指挥部
指 挥 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李步彬
副指挥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苏一元
区政府副区长 钱 虎
区应急局局长 尹光建
成 员: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国资委、经开区经发局、经开区财务局、经开区应急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区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是市管领导由负责常务工作的负责人任组员)。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局长尹光建担任。
(二)下设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牵头部门:区应急局、区水利局
成员部门: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2)现场抢险救援组
牵头部门:区应急局、区水利局
成员部门: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公安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3)后勤保障组
牵头部门: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成员部门:区应急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国网区电力公司
(4)医学救援组
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成员部门: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红十字会
(5)新闻宣传组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成员部门: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应急局、区委网信办、区文化旅游委
(6)灾情调查组
牵头部门:区应急局、区水利局
成员部门: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气象局;专家组
(7)善后处置组
牵头部门: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成员部门: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局
二、制定救灾方案
1.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制定危险区域划分、转移撤离路线和受灾群众安置方案;
2.区水利局做好水质监测、水库调度、应急送水方案;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做好因本次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方案;区住房城乡建委:做好临河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洪安全预案;区城市管理局:做好沿江市政公用设施防洪安全工作。
三、实施现场管控
1.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疏散受威胁区域的群众;
2.区公安局实施交通管制,畅通救援通道,开展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并对危险区域实施警戒,除救援人员外,严禁人员进入;国网区供电公司、胜邦燃气有限公司根据需要切断危险区域内的供电、供气。
四、开展救援行动
1.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指定现场救援负责人,授予其救援行动方案制定、实施和指挥救援,紧急情况下达撤离或暂停救援行动指令等权限;救援行动方案,必要时组织讨论研究,并报区指挥部审批。
2.区应急局拟定队伍、物资调度计划,按照指令依法依规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必要时视情请求市级专业救援队伍增援。
3.成立专家组,提供抢险救灾技术支撑和决策建议,接受指挥调度。
五、做好应急保障
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国网区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和指导受灾区域涉及行业监管的重要单位、重要工程、重要设施的抢险救灾。
六、及时发布灾情信息
1.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及时收集汇总上报灾情动态;
2.区委宣传部负责区防汛抗旱现场指挥部的新闻报道和媒体接待,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区委网信办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做好上级对接
1.区应急局统筹对接市防指派出的工作组和专家组,接受其指导或指挥;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现场指挥部具体对接市防指派出的工作组和专家组;
2.区财政局会同区应急局、区水利局等部门视情申请物资和资金增援。
八、军地协调联动
当灾险情超出处置能力时,及时商请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