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大足双桥新博医院违规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大足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对大足双桥新博医院违规情况的通报
各镇街社保所(医保办),协议医疗机构: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医保办〔2022〕64号)的要求,市级飞行检查组于2023年2月15日对大足双桥新博医院进行检查,检查范围和内容主要是该院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经检查发现该院存在以下违规违约行为:
(一)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涉及违规违约费用51131.65元;
(二)过度检查,涉及违规违约费用2375.00元;
(三)串换诊疗项目,涉及违规违约费用16247.00元。
由于该院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现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该院做出如下处理:
(一)责令该院退回上述行为造成的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涉及金额69753.65元,并处1倍的罚款69753.65元。
(二)对该院的违规违约和处理情况,在全区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通报。
(三)请该院针对本次核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及时整改,1个月内将整改报告报送我局基金监管科。
希望各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执行医保服务协议规定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权益。
特此通报。
2023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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