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5011811/2024-0015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6-18 |
[ 成文日期 ] | 2024-06-18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5011811/2024-0015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6-18 |
[ 成文日期 ] | 2024-06-18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复函
A类
大足卫函〔2024〕61号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复函
杨政伟委员:
您提出的《以“渝派”药食同源带动大足区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建议》(第10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大足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特别是“渝派”药食同源等重点工作,成立大足区药食同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依托区中医院积极争取药食同源项目区级和市级立项指导,将“渝派”药食同源纳入全区中医药振兴工程方案,强化指导,统筹推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开展食药同源有关专业领域知识宣传
立足大足传统文化和饮食习俗,利用公众号、政务网站、线下宣传等渠道,加强药食同源在保健、养生、食疗、食养等方面的科普宣传,讲好药食同源文化故事,积极培养药食同源新品牌。同时,积极向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汇报,加快健全药食同源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及食疗评价规范,为药食同源食品行业规范发展、提高产品质量、走向国际市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支持。
二、多措并举助推食药同源产业创新发展
(一)加快申报“渝派”药食同源非遗项目。在国家公布的非遗食品名目中,遴选重庆地域品种,加入药食同源的中药方剂,依托上海龙华医院岐黄学者方邦江团队学术支撑,依托重庆火锅,大足黑山羊、冬菜、古龙龙牙绿茶等食药同进,探索以“非遗美食+中药配方”的模式,申报“渝派”药食同源非遗项目。2022年大足“8.20”山火期间,区中医院无偿提供的防暑茶就喝出了“王老吉”和“可乐”的味道,深受大家好评。
(二)培育非遗药食同源市场和品牌。结合大足特色,加快推进大足黑山羊汤品、药食同源糕点、药酒品牌等特色产品,学习浙江省中医院的药食同源奶茶等发展模式,积极开展深入研究,加快产学研结合,推动形成大足的药食同源品牌。
(三)打造药食同源产业链。吸引研发厂家研究石柱黄连、巫山党参、酉阳青蒿、巫溪独活、大足半夏等优质道地药材,着力推进药膳菜点、食疗保健品、膳食食品、药膳预制菜等产品开发,形成全产业链。加强道地药材源头监管,联合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检查产品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投料记录、出厂检验记录、产品标签标识、产品留样、产品销售记录等,强化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第一时间掌握药食同源商品进口信息,确保每批次产品“原料来源可控、产品质量合格、产品去向明确”,发现问题的,及时处理,有效管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此复函已经谢洪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政协委员履职服务管理云平台”进行评价,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委,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13638393293
联 系 人:张煜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