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5011811/2022-00017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卫函〔2021〕105号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 发布日期 ] | 2021-05-10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25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5011811/2022-00017 |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卫函〔2021〕105号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 [ 发布日期 ] | 2021-05-10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25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80号建议的复函
大足卫函〔2021〕105号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80号建议的复函
代克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小区自动售水机日常监督管理的建议》(第80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情况
近年来,现制现售水质处理器(净水机)进入各居民住宅区,以满足人们饮用高品质水的需求。
现制现售水质处理品属于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环节是省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重点。但居民小区的现制现售水质处理器的使用和售卖的水,目前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对其进行管理。居民住宅区水质处理器售卖饮用水的安全问题日渐突出。
针对这一管理空白,我区在市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下对小区现制现售水质处理器进行备案管理。要求辖区内所有小区现制现售水质处理器必须使用市政供水(自来水)为原水,设备必须持有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按照要求更换设备滤芯,并公示相关信息。
目前我区共有8家经营单位,涉及101个居民住宅小区的现制现售水质处理器进行了备案,备案的设备均为反渗透处理装置,使用自来水为原水,采用反渗透技术净水,并提供了设备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从业人员健康证,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及时更换滤芯,有相关更换记录。
二、探索新的监管模式
(一)加强培训工作。召开区现制现售水质处理器经营单位卫生工作会议,对经营者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加强经营者的卫生管理意识。
(二)强化行业自律。要求经营者加强卫生管理,做到以下几点:1、现制现售水质处理器及耗材必须持有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2、现制现售水质处理器安装位置周边无污染源;3、现制现售水质处理器使用的水源必须是市政供水管网水;4、按产品说明要求定期更换滤芯滤材等耗材,并做好记录;5、定期将净水设备出水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6、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明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7、公示产品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水质检测报告。
(三)加强卫生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介水传染病防治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进行多方位宣传。让经营者自律,让群众参与监督。
此复函已经石山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郎文彬
邮政编码:4023060
联系电话:43738094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
网站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