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5011811/2020-00227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卫函〔2020〕131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 发布日期 ] | 2020-06-01 |
[ 成文日期 ] | 2020-05-29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5011811/2020-00227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卫函〔2020〕131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 发布日期 ] | 2020-06-01 |
[ 成文日期 ] | 2020-05-29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复函
大足卫函〔2020〕131号
姚培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公共厕所建设的建议》(第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区卫生健康委根据《重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18—2020年)农村改厕的实施意见》(渝爱卫办〔2018〕15号)要求,2018年启动了全区农村公共厕所无害化改造工作,总目标是到2020年完成70座农村公厕改造建设,目前已完成65座农村公厕建设,2020年完成剩余村庄的公厕改造建设。工作中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农村公厕改造工作的建设主体是所在地街镇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区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村庄实际,综合考虑村庄类型、人口规模、外来流动人口数量、排污管网、集中供水情况等,合理选址,新建公厕或对原有公厕改造提升,确保厕位数量满足使用要求,男女厕位比例符合相关标准。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民意,保障农民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享机制,提升村民参与的自觉性、积极主动性。主要工作思路和措施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公厕改造工作,将其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区卫生健康委要做好全区农村公厕改造工作的监管和指导,镇街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具体实施工作。在工作部署、人员组织、财力安排上统筹协调,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按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农村公厕改造目标任务。
二、严格执行标准
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质量监督,实现项目质量、进度统一,标准化改厕。要严格按照《农村改厕管理办法》《农村改厕技术规范》《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2016)的规定和要求。厕所建设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实用、节能节水、保护环境。
三、加强监督检查
将农村公厕改造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考核范围。对镇街工作进度、工程质量等进行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区级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各街镇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四、强化后续管护
坚持属地化管理,村(居)委会为农村公厕管理主体,要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保障管理经费,完善落实卫生保洁、后续维修、安全管理等管护制度,全面提升公厕管理水平,确保公厕清洁卫生、无蝇蛆、无臭味。
此复函已经石山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81099073
联 系 人:王莹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