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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5011811/2022-0034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 ] 2022-07-03
[ 成文日期 ] 2022-07-03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5011811/2022-0034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 ] 2022-07-03
[ 成文日期 ] 2022-07-03
[ 有效性 ]

2022年第一、二季度重庆市大足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依据《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2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我委对辖区内20家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现将被记分处理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名单见附件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1

                             


附件

2022年第一、二季度重庆市大足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内容

计分规定

扣分分值

1

大足区唐良海中医诊所

1、未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输液业务;

2、未按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护理活动

2022-03-28

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1、警告;
2、没收用于输液的药品、器械;

3、没收违法所得757元;
4、罚款人民币3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2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水星村卫生室肖瑞群诊疗点

未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输液业务

2022-03-28

1、没收用于输液的药品、器械;

2、没收违法所得684元;
3、罚款人民币3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3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横店村卫生室蒋代刚诊疗点

未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输液业务

2022-03-28

1、没收用于输液的药品;
2、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3、罚款人民币3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1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2、未按照类别将使用后的棉签、输液器、注射器等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3、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2022-03-28

罚款人民币4000元

4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永益村卫生室唐仕福诊疗点

未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输液业务

2022-04-12

1、没收用于输液的药品、器械;
2、没收违法所得349元;
3、罚款人民币3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5

重庆市大足区周康兵综合门诊部


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022-04-13


罚款人民币2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违规接诊发热患者

2022-03-10

警告

6

大足区周亚波中西医结合诊所

使用过期消毒产品

2022-04-13

罚款人民币2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7

大足区刘利勤西医诊所

1、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检验执业活动;2、未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注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

2022-04-13

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8

大足区林昌琼中医诊所

使用过期消毒产品

2022-04-13

罚款人民币2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9

重庆市大足区张华琼口腔诊所

使用过期消毒产品

2022-04-20

罚款人民币2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10

重庆市大足区艾能碧中西医结合诊所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单独执业并开具处方

2022-04-20

罚款人民币2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未建立并执行消毒产品进货验收制度

2022-04-20

罚款人民币2000元

11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平桥村卫生室梁天水诊疗点

未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输液业务

2022-04-25


1.没收用于输液的药品、器械;
2.没收违法所得18元

3.罚款人民币3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未按照类别将使用后的棉签、输液器、注射器等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2022-03-13

警告

12

重庆博迪智慧诊所有限公司大足区龙水中和街中医诊所

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3名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2022-05-06

罚款人民币35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使用过期消毒产品

2022-05-06

罚款人民币2000元

13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三桥村卫生室刘娟诊疗点

未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输液业务

2022-05-06

1、没收用于输液的药品、器械;

2、没收违法所得205元;

3、罚款人民币3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14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平桥村卫生室谢文正诊疗点

使用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022-05-06

罚款人民币2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使用过期消毒产品

2022-05-06

罚款人民币2000元

15

重庆市大足区双路街道办事处文西社区卫生室

未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输液业务

2022-05-09

1、没收用于输液的药品、器械;

2、没收违法所得280元;

3、罚款人民币3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16

重庆市大足区新棠门诊部

手术室4个灭菌包包外未标注灭菌日期、失效日期、包装者等相关信息

2022-05-16

罚款人民币25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1名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时,未佩带载有本单位名称、本人姓名、职务、职称等真实执业信息的标牌

2022-05-16

罚款人民币1000元

17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观寺村卫生室谢广强诊疗点

未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输液业务

2022-05-19

1、没收用于输液的药品、器械;

2、没收违法所得384元;

3、罚款人民币4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18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新博医院有限公司

口腔器械灭菌包包外未标注灭菌日期、失效日期、包装者等信息

2022-05-24

罚款人民币25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19

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长沙村卫生室陆美东诊疗点

使用过期消毒产品

2022-05-24

罚款人民币2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20

大足区赵洪强中医诊所

超出备案范围开具西药处方、开展肌肉注射、输液等西医诊疗活动

2022-05-26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91元
2、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项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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