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860520D/2024-0006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文化旅游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4-30 |
[ 成文日期 ] | 2024-04-3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860520D/2024-0006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文化旅游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4-30 |
[ 成文日期 ] | 2024-04-30 |
[ 有效性 ] |
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关于促进民宿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合法性审查暨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促进大足区民宿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我委研究起草了《促进民宿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发改价监〔2017〕1849号)、《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和《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23〕91号)、《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16〕17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委拟对《关于促进民宿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合法性审查暨公平竞争审查,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5月3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事业科收,联系电话:023-43720299(邮编402360),来信请注明“《关于促进民宿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azuquwenlvwei@163.com。
附件:1.《关于促进民宿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促进民宿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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