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工作的通知
大足新冠防组综合办发〔2020〕19号
重庆市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和经济社会安全平稳运行,切实保障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指发〔2020〕1号)和《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0〕24号)精神,结合我区企业实际情况,现就我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类分批组织企业有序复产复工
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更严、更实、更细、更快”的要求和“4+2”工作部署,第一时间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当前,疫情形势处于复杂期、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期。特别是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企业员工陆续返岗,企业陆续开工,生产经营和物流运输活动增多,人员流动增加,疫情防控工作面临一些新形势、新情况和严峻考验。各级各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性,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找差距、补短板,切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同时,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特别是遏制疫情扩散,一手抓企业复产复工,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产复工,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保障群众正常生活所需的企业,以及维护城市正常运行所需的企业(包括煤、电、油、气、运、讯等)要继续扩大产能、挖掘潜能、满负荷生产,努力提高医疗生活物资和城乡运行保障服务能力。
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及其他涉及疫情防控、城乡运行、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相关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等,要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抓紧开工开业。
其他一般企业,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和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2020年2月9日24时后分类分批有序复产复工。
各镇街、开发区(园区)要根据辖区所属企业疫情防控到位情况,按照城市运行和发展的轻重缓急,组织企业分批有序复工,并实行报备制度;疫情防控不到位的企业不得复工;复工的企业,可采取安排重要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工准备,本地员工先到位等分批复工的灵活措施。
二、指导企业做好复产复工准备工作
(一)做好复产复工审批备案。指导企业在复产复工前,制定《企业复产复工工作方案》,包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疫情期间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厂区封闭管理、职工健康监测、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24小时值班安排、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尤其是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企业复产复工前必须提交《企业复产复工工作方案》《大足区企业复产复工备案申请表》(附件1)、《企业复产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开发区(园区)内企业向开发区(园区)报备,其他企业向所属镇街报备,个体工商户等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行业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要向复产复工员工作出安全承诺。
(二)做好员工活动轨迹核查。企业要提前排查每一名员工的来源地和14天内活动轨迹,如实填写《春节期间员工活动轨迹排查统计表》(附件3),优先安排本地员工返岗。对目前仍在湖北境内的员工劝留在当地,暂不返回。对近14天有湖北旅居史、与湖北旅居人员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员工,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居家或在居住地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其他地区返足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在体温检测正常、无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同时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和登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属地政府(办事处)并按规定处理。
(三)做好防疫应急物资保障工作。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要设置隔离室,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要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园区和镇街报备。
(四)做好场地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等部位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镇街、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产复工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条件,在有订单、有市场、有原料保障的基础上,科学安排疫情期间的生产计划,按需组织生产和物料采购,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三、全面加强企业复产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实行厂区封闭管理。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二)严密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赴市外出差职工返回后,要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三)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每天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要切实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严格空调使用管理,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四)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所有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五)严格出入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要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厂区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对运输物资视情况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对进出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要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六)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或疑似病例的,及时联系区疾控部门对相关人员和场所处理进行指导,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七)强化肺炎疫情宣传宣讲。企业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镇街、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四、切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区委、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全区企业复产复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疫情防控期间全区企业复产复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经济信息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指导、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指导企业做好复产复工工作。区经济信息委具体负责指导行政区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工作,经开区经发局具体负责指导经开区工业、商贸企业复产复工工作,区商务委具体负责指导行政区商贸企业复产复工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经开区建设局分别具体负责指导行政区、经开区建设类企业复产复工工作;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具体负责指导农业企业复产复工工作;其他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具体负责指导所属行业企业的复产复工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发局、区交通局等部门要强化对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供需状况的动态监测,对辖区生产供应企业逐一走访、逐一对接,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能源要素的生产、运行、储备变化情况,加强预测预警,精准调度,督查防疫工作落实落细。
各镇街和开发区(园区)要认真履行属地和属事责任,统筹做好辖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产复工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以人为本理念,将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从严审核《企业复产复工工作方案》,并督促企业抓好落实,严防因人员聚集而造成新的病毒感染和扩散。要建立企业与镇街(开发区或园区)、村(居)联动机制,做好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余时间的接续管理服务。
各类企业(包括工业企业、建筑企业、服务企业、农业企业等)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严格执行“五必须”防控承诺:一是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二是必须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逐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人,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和经费支出;三是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防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四是必须严格落实市外返工人员不少于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五是必须按照《企业职工疫情防控操作手册》(附件4)要求,严格执行到位,深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抓好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和管理人员带班制度,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加大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检查,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重要情况。要督促员工落实个人防护责任,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因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导致出现疫情扩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建立实行复产复工企业情况日报告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发区(园区)、镇街要将复产复工企业数量、返岗人员数量、确诊和疑似病例等情况,于每日17时前报全区企业复产复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经济信息委),重大情况及时上报。经开区经发局收集汇总经开区情况,并于同日17时前报区经济信息委统一汇总。
区经济信息委联系人:
彭传云;电话:15178700878;邮箱:50862810@qq.com。
经开区经发局联系人:
杨启伟;电话:18996139987;邮箱:52535812@qq.com。
附件:1.大足区企业复产复工备案申请表
2.企业复产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
3.春节期间员工活动轨迹排查统计表
4.企业职工疫情防控操作手册
重庆市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附件1
大足区企业复产复工备案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 ||
企业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复产复工时间:2020年 月 日 | ||
返岗人员: 人,其中:来自或去过重点疫区 人。 | ||
返岗人员疫情核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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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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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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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或开发区(园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请各企业另附《企业复产复工工作方案》,包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疫情期间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厂区封闭管理、职工健康监测、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24小时值班安排、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附件2
企业复产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
_________:
为满足当前物资需求,我单位按照《重庆市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提交复产复工报备表。我单位承诺,已完成《通知》要求的复产复工各项准备工作,具备基本条件。
复产复工后,我单位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强化职工健康监测、环境消毒、设施完善、提供卫生用品等防疫措施,定时报送情况,配合做好防疫各项工作。本企业若出现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到位,导致出现疫情或造成疫情扩散的,本企业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
2020年 月 日
附件3
春节期间员工活动轨迹排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姓名 |
家庭 住址 |
参加聚会聚餐 |
外出轨迹情况 | ||||||||
参加人员是否有确诊或疑似病例 |
参加人员是否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 |
本人目前身体状况 |
离足 时间 |
离足目的地 |
离足途经地 |
离足交通工具 |
返足时间 |
返足交通工具 |
本人目前身体状况 | |||
填报说明:此表由企业负责排查填写,汇总后报辖区镇街(园区、行业主管部门)。
填报人: 联系手机: 审核领导:
附件4
企业职工疫情防控操作手册
一、全面开展排查
1.全面排查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等情况,精准掌握,建立台账。
2.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要遵守当地政府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
3.对仍在湖北境内的员工劝留在当地,暂不返回。对近14天有湖北旅居史、有与湖北旅居人员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员工,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居家或在居住地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怀孕妇女、有慢性基础疾病,以及超龄(60岁及以上)的员工不安排返岗。对其他地区返渝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在体温检测正常、无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4.本人或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解除医学观察后方可返岗上班。
5.加强本单位人员动态排查,发现与疫情有关的问题及时报告。
二、规范因公出行
6.严把本单位工作区域入口关,尽量减少公务(业务)来访,做好来访车辆和人员询问、登记。
7.进入本单位工作区域的车辆须停车接受检查,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2℃的不得进入,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8.乘坐、驾驶单位公车均须佩戴口罩,驾驶员尽量佩戴手套,结束后洗手消毒。定期对车辆座椅、门把手等部位消毒。
9.单位人员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有交通车的企业,要落实防疫措施,减低乘车人员密度。
三、优化工作方式
10.广泛推行网上办公,倡导通过网上平台、网络客户端、手机APP等方式开展工作。
11.减少纸质材料、报刊杂志传递,提倡无纸化办公。传递纸质材料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材料时全程佩戴口罩。
12.尽量采取分散工作方式,多人一起工作时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接待外来人员双方须佩戴口罩。
13.工作区域内不随意走动,在工作场所尽量减少会客。
14.定期对办公桌椅、电脑设备、打印复印设备、座机电话等设施设备进行消毒。
15.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和通风,尽量做到每天开窗通风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0至30分钟。
四、精简会议活动
16.大幅精简现场集中开会和集体活动,尽量采取电话、视频、微信群、QQ群等方式沟通研究工作。
17.必要的会议活动,尽量控制参加人数和时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尽量减少会议,不召开聚集性的大会。
18.进入会场前须测量体温、洗手消毒、佩戴口罩,参会人员尽量自带水杯。
19.参会人员保持适当间隔,注意会场开窗通风。
20.会议结束后对会场、家具、茶具、话筒等用品进行消毒。
21.确需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应尽量避免集中乘车,做到全程佩戴口罩。
五、实行分散用餐
22.单位人员自备自带餐具,分时段错时取餐后分散用餐,避免扎堆就餐。
23.餐前须洗手,排队、取餐时全程佩戴口罩,并相互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24.在工作区域设置清洗餐具处,配备洗手液、洗涤剂、餐厨回收桶等必要用品和设施,及时做好回收、消毒工作。
25.单位食堂须保持空气畅通,后厨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餐厅每日消毒不少于1次,餐具及烹饪用品须高温消毒。
26.食用肉类和蛋类须充分煮熟,避免生食。处理生食和熟食的餐具用品严格分开、严禁混用。
27.坚持健康安全的饮食习惯,建议清淡适口。
六、搞好后勤服务
28.落实食品采购安全措施,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
29.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或直接用手接触肉禽类生鲜材料。
30.后勤采购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安全距离。
31.加强对餐饮、安保、保洁、驾驶等服务及人员的管理。服务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必要时佩戴手套,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工作结束后及时洗手消毒。
七、注重日常防护
32.积极宣传学习疫情防护知识,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强化科学防范意识,提升防范防护能力。
33.做好工作区域防护工作,定期对餐厅、食堂、会议室以及门厅、楼道、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特别注重对门把手、键盘、鼠标等关键部位进行消毒。
34.提倡多走楼梯少坐电梯,乘坐电梯须佩戴口罩。注重对电梯特别是按键进行消毒。电梯间配备一次性纸巾或消毒液,提倡用纸巾接触按键。
35.注重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常洗手勤洗手,用一次性纸巾或干净毛巾擦手。
36.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毛巾遮住口鼻,避免用手触摸眼睛、鼻或口。
37.增强家庭防控意识,防范和杜绝各类家庭聚集性活动和各类群体性活动。
38.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适当适度运动,增强体质和免疫力。
39.正确佩戴口罩,废弃口罩放入指定垃圾桶内,并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八、及时科学就医
40.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须及时就近到指定医疗机构诊治。
41.就医前应提前通知医院,呼叫救护车或使用专用车辆运送病员,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工作。
42.曾与确诊或高度疑似病例有过共同生活或工作经历的人员,一旦出现相关症状,立即就医。
43.病员就医全程须佩戴口罩,尽可能远离其他人员。
44.就医时须如实详细讲述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告知医务人员近期居住史、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动物接触史等。
九、凝聚防控合力
45.单位管理层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本单位防控责任,组织单位员工落实好防控措施,杜绝疫情输入、扩散、蔓延。
46.充分发挥单位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员工坚定信心、严防严控。
47.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履责,共同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48.自觉抵制、反驳网上不科学、不文明的言论,不转发来源不明的舆情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49.关心关爱单位员工,对因疫情防控没能休假的单位员工,安排好轮换、补休,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
50.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可采取更细的措施,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