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67943/2021-0090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1 |
| [ 成文日期 ] | 2021-08-11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67943/2021-00903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1 |
| [ 成文日期 ] | 2021-08-11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准书
重庆市大足区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准书
渝(足)环排准〔2021〕001号
重庆晟丰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及《重庆晟丰食品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论证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论证报告》分别对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和水生态环境影响、对水功能区影响、对第三者影响等进行了分析,明确了水环境保护措施,事故风险分析及事故排污应急措施等。资料较翔实,内容较全面,结论可信,基本符合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的要求,原则同意本工程设置排污口。
二、你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于铁山镇胜丰村万寿桥东侧,受纳水体为窟隆河,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通知》、《大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窟窿河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执行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坐标经度为105°36′27.5″,纬度为29°40′29.4″。污水主要来源为该公司屠宰过程和生活产生的废水,建有污水处理站和人工湿地进行处理,排放方式为间断排放。污水入河方式属于明管排放,年排放污水总量为13.29万m3。
三、你公司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通过明管排入窟窿河铁山镇胜丰村万寿桥东侧。
四、你公司针对污水处理站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要做好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伴生、次生污染。
五、入河排污口设施建设涉及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按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六、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发生变动,致使通过该排污口排放的污水量、污染物种类和数量有变化的,应当重新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论证报批。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盖章)
2021年8月11日
抄送: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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