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双桥经开区邮亭组团(一期) 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0〕109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双桥经开区邮亭组团(一期)
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市双桥经开区邮亭组团(一期)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一)区域规划概况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邮亭组团(一期)位于大足区邮亭镇境内,其范围共包括8个区域,面积573.12 hm2,集中分布在建昌路西侧规划工业用地163.25hm2(即1号区域),大邮公路两侧工业用地约89.15hm2(即2-4号区域),经开大道两侧工业用地约320.72hm2(即5-8号区域)。规划建设用地501.93hm2,占总用地87.58%;非建设用地71.19hm2,占总用地12.42%。园区共计产生土石方挖方1463.66万m3,填方1416.99万m3,园区内部综合调配利用土石方155.47万m3,余方18.17万m2,多余余方运至规划弃渣场。
邮亭组团(一期)投资计划估算约84.60亿元,包括规划功能区65.70亿元,公共设施区18.90亿元(道路工程16.85亿元和绿化建设2.05亿元)。
(二)区域开发现状
目前,邮亭组团(一期)在地块(A24-07/01)已建设完成国网红石110KV变电站外,其余地块均无企业入驻;组团内有道路6条,分别为3条主干道(大邮公路北段、经开大道中段、经开大道南段)和2条次干道(建昌路、成渝支路段)和1条支路(红林路),已成道路总长度4.373km,占地面积17.91hm2。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服务期为5年,即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
(三)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91.93h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为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六)基本同意区域被划分为规划功能防治区、公用设施防治区和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三个一级防治区区。
(七)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规划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887.92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1483.75万元,方案新增投资2404.17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567.10万元,植物措施20.42万元,监测措施306.82万元,临时措施465.84万元,独立费用152.48万元,基本预备费62.8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28.70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你单位应加强水土保持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园区开发建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1.负责园区建设土石方的统一调配与管理,园区内土石方开挖回填应做到内部平衡,不外排弃渣。
2.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将园区开发建设扰动控制在永久占地范围,不得随意增设临时占地。
3.负责园区内表土资源的统一管理与保护,严格落实表土剥离、利用和保护措施。
(二)要将本批复要求和水土保持方案内容与园区内建设项目共享,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园区五通一平、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园区入驻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共同做好园区开发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1.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在1个月内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并做好办水保〔2020〕160号文提出的主动公开要求后将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大足区水利局和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报备。
2.待建项目和未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结合各自项目水土流失特点,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投资,在开工前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并做好办水保〔2020〕160号文提出的主动公开要求后将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大足区水利局和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报备。
3.项目建设单位要与主体工程同步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规范施工行为。要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4.项目完工后,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按规定向大足区水利局和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报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表。园区内已完工项目应在3个月内补充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大足区水利局和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报备。
(三)按照开发时序和区内项目建设情况,督促园区内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统一组织开展组团区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并按时向大足区水利局报送。
(五)邮亭组团(一期)区域开发建设规划范围、功能布局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六)本方案服务期满后,由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跟踪评价,完成阶段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根据评价结果编制下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重庆市双桥经开区邮亭组团(一期)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重庆市双桥经开区邮亭组团(一期)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区域名称 |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邮亭组团(一期) | ||||||||||||||||||
地理位置 |
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 |
区域范围 |
北临双环北路、锭子坡水库;南至成渝高速公路;东侧临火炬南路;西临规划大邮西路,整个园区规划面积573.12hm2。 | ||||||||||||||||
批准设立机构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
批准设立时间 |
2012年9月 | ||||||||||||||||
开建时间 |
2014年8月 |
完建时间 |
2025年10月 | ||||||||||||||||
建设内容 (功能分区) |
规模(hm2) |
挖方量 (万m3) |
填方量 (万m3) |
调出(万m3) |
调入(万m3) |
借方 (万m3) |
余方 (万m3) | ||||||||||||
规划功能区 |
已建防治亚区 |
0.52 |
4.79 |
0.04 |
4.75 |
0.00 |
|
| |||||||||||
场平待建防治亚区 |
33.96 |
94.14 |
134.05 |
0.00 |
39.91 |
|
| ||||||||||||
未建防治亚区 |
379.75 |
984.26 |
1037.32 |
0.00 |
81.57 |
|
28.50 (表土) | ||||||||||||
公用设施区 |
道路防治亚区 |
已建道路 |
17.91 |
99.49 |
64.33 |
35.16 |
0.00 |
|
| ||||||||||
未建道路 |
34.63 |
216.22 |
120.24 |
77.80 |
0.00 |
|
18.17 (土石方) | ||||||||||||
绿地防治亚区 |
未建绿地 |
35.16 |
63.93 |
60.16 |
3.77 |
0.00 |
|
| |||||||||||
未建农林用地 |
69.95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水体区 |
1.24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临时施工设施区 |
表土堆场防治亚区 |
16.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临时弃渣场防治亚区 |
2.81 |
0.84 |
0.84 |
0.00 |
0.00 |
|
| ||||||||||||
合计 |
591.93 |
1463.66 |
1416.99 |
121.48 |
121.48 |
|
46.67 | ||||||||||||
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
不涉及国家和重庆市重点防治区,涉及玉龙山巴岳山及淮远河源头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丘陵 |
气候类型 |
中亚热带季风气候 | ||||||||||||||||
植被类型 |
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 |
现状林草覆盖率(%) |
53.3 | ||||||||||||||||
土壤类型 |
紫色土、水稻土 |
原状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1712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591.93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扰动地表面积(hm2) |
591.93 |
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hm2) |
591.93 | ||||||||||||||||
水土流失重点区域 |
已场平待建项目区、表土堆放场及临时弃渣场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植被覆盖率(%) |
27 | ||||||||||||||||
防治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规划功能区 |
已建防治亚区:主体设计已建项目区雨水管网共计78m,管井D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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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平待建防治亚区:现状需撒草面积5.95hm2。 |
场平待建项目: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5605m,沉沙池20座,无纺布苫盖面积1.49hm2。 | |||||||||||||||||
未建区:剥离表土量约43.16万m3;D400雨水管网共计8019m;D500雨水管网共计1647m;D600雨水管网共计1485m,表土回填13.29万m3,冲洗站8个。 |
未建区:景观绿化37.98hm2,撒播草籽9.50hm2。 |
未建区: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45537m,沉沙池148座,无纺布苫盖面积37.97hm2。 | |||||||||||||||||
公用设施区 |
道路防治亚区 |
已建区:主体已实施,排水沟2500m,透水砖6561m2。 |
已建区:主体已设,景观绿化面积1.25hm2,行道树1094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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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区:剥离表土量约0.81万m3,表土回填0.81万m3,主体已设排水沟6300m,透水砖12192m2。 |
未建区:主体已设,撒播草籽面积3.13hm2,行道树3638棵。 |
未建区: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7325m,临时沉沙池36座,无纺布苫盖面积0.52hm2。 | |||||||||||||||||
绿地防治亚区 |
未建绿地:方案新增,剥离表土量约6.80万m3。 |
未建绿地:主体已设,景观绿化35.16hm2。 |
未建绿地:方案新增,无纺布临时苫盖面积约0.98h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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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农林用地:主体已设,种植乔木87438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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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
表土堆放防治亚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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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新增,播撒草籽:18.62hm2 |
方案新增,边坡临时拦挡长度共计2093m;无纺布苫盖面积3.80hm2;临时排水沟6055m,沉沙池32座。 | |||||||||||||||
临时弃渣场区 |
方案新增:C20砼挡墙67m,剥离表土量约0.84万m3,表土回填0.84万m3。 |
播撒草籽:2.81hm2 |
方案新增C20砼排水沟662m,沉沙池3座,无纺布苫盖面积1.15hm2。 | ||||||||||||||||
投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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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36(新增567.10) |
1128.91(新增20.42) |
465.84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3887.92(新增2404.17) |
独立费(万元) |
152.48 | ||||||||||||||||
监测费 (万元) |
306.82 |
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 |
828.70 | ||||||||||||||||
方案服务期 |
方案批复后5年(预计2021年1月~2025年12月) | ||||||||||||||||||
区域管理机构 |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 |
方案编制单位 |
精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吴朝中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陈宗平 |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双龙西路41号 |
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三路一号3楼 | ||||||||||||||||
邮政编码 |
400900 |
邮政编码 |
400041 | ||||||||||||||||
联系人及电话 |
喻敦燕/13350323303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庆/68185268 | ||||||||||||||||
传真/电子信箱 |
604065689@qq.com |
传真/电子信箱 |
121417324@qq.com |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行政审批科 2020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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