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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大足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

日期:2023-09-21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大足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

大足府办发〔2018〕148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有关规定,为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减少江河泥沙淤积,加快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成果予以公布。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成果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

附件

重庆市大足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成果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重要义务,是全区水土保持规划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和管理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依据,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法定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9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区水土流失现状和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在《重庆市大足区水土保持规划(2006—2025年)》的划分基础上,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采取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具体划分结果如下:

一、大足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共划3个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分别为:濑溪河高升河源头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大足石刻及化龙溪源头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玉龙山巴岳山及淮远河源头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预防区面积共279.57平方公里,重点预防面积共167.25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区幅员面积的19.53%、11.68%。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较轻但潜在危害程度较大,对水土保持意义重大。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是: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工作方针,以维护和增强水土保持功能为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水土保持预防保护措施,严格控制生产建设活动,保护好林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有效避免人为水土流失,充分发挥生态自然修复作用,多措并举,形成综合预防保护体系。(详见表1)

二、大足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共划3个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分别为:濑溪河上游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平滩河雍溪河上游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濑溪河中游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治理区面积共208.41平方公里,重点治理面积共79.67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区幅员面积的14.56%、5.57%。重点治理区域水土流失严重、危害较大。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是: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合理配置工程、林草、耕作等措施,形成综合治理体系,维护和增强区域水土保持功能。(详见表2)

表1

大足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分成果表

序号

名称

涉及区域

幅员面积(km2)

分区面积(km2)

重点预防面积(km2)

镇(街道)

村(社)

1

濑溪河高升河源头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高坪镇

茨竹村

4.71

1.56

1.00

高峰村

9.80

1.29

0.70

瓦店村

6.21

0.55

0.33

玄顶村

4.40

1.96

1.15

高升镇

红光村

3.85

3.85

2.54

胜光村

6.89

6.89

4.61

双牌村

5.85

5.85

3.30

太和村

9.40

9.40

5.31

先进村

6.71

6.71

3.88

新光村

6.24

6.24

4.06

中敖镇

峰山村

6.29

6.29

4.24

洪溪村

6.23

4.27

2.82

九石村

5.76

0.30

0.16

明月村

7.20

7.20

3.64

双柏村

5.02

4.84

2.64

双溪社区

7.13

7.13

4.63

天台村

3.66

0.90

0.47

长源村

6.81

3.68

2.67

龙岗街道

宝林村

9.20

9.20

4.67

三驱镇

月池村

4.87

4.87

1.56

长平村

6.74

6.74

2.89

小计

132.97

99.73

57.28

2

大足石刻及化龙溪源头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宝顶镇

慈航社区

7.17

7.17

3.53

香山社区

6.68

6.68

3.78

倒庙村

5.71

5.71

3.16

东岳村

8.05

8.05

5.48

古佛村

8.27

0.51

0.23

荷叶村

8.54

8.54

5.03

天宫村

4.22

2.94

1.78

铁马村

7.46

0.42

0.20

龙岗街道

龙岗村

5.68

5.68

2.52

北禅社区

1.35

1.35

0.95

累丰社区

2.01

2.01

0.80

西禅社区

1.49

1.49

0.14

翠屏社区

1.65

1.65

0.78

棠香街道

和平村

6.08

6.08

3.06

红星社区

3.70

3.70

1.43

中敖镇

金盆村

6.31

1.03

0.52

小计

84.35

62.99

33.38

3

玉龙山巴岳山及淮远河源头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古龙镇

白石村

3.18

3.18

1.89

大林村

3.38

3.38

1.94

大石湾村

1.90

1.90

1.25

古龙社区

3.56

3.56

1.96

天鹅村

2.34

2.34

1.37

忠义村

2.66

2.66

1.45

龙滩子

街道

太平社区

3.50

0.50

0.35

石马镇

民主村

5.60

0.52

0.14

新立村

6.39

3.58

1.15

拾万镇

八埝村

4.62

4.62

2.56

福利村

8.69

8.69

6.76

将军村

4.77

4.77

2.52

楠木村

7.95

7.95

4.82

协丰社区

7.23

7.23

4.78

通桥街道

山湖社区

13.26

13.26

10.92

天桥社区

2.71

0.59

0.20

万古镇

石牛村

5.52

0.80

0.25

新石村

7.71

7.71

4.30

玉清村

6.65

2.03

0.84

雍溪镇

团结村

5.15

0.85

0.29

玉峡村

5.86

1.08

0.45

邮亭镇

东胜村

9.16

0.99

0.50

长河社区

9.20

9.20

7.50

玉龙镇

东兴村

6.00

6.00

3.74

溜水社区

4.79

4.79

3.63

三教社区

2.48

0.39

0.13

小河社区

2.84

1.57

0.77

新益村

9.35

9.35

7.44

玉峰社区

3.35

3.35

2.71

小计

159.79

116.85

76.59

合计

377.11

279.57

167.25

表2

大足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表

序号

名称

涉及区域

幅员面积(km2)

分区面积(km2)

重点治理面积(km2)

镇(街道)

村(社)

1

濑溪河上游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宝顶镇

铁马村

7.46

7.03

2.62

高坪镇

月台村

5.77

5.77

1.85

棠香

街道

惜字阁村

6.63

6.63

2.62

中敖镇

碑坳村

8.55

8.55

3.60

观寺村

6.50

6.50

2.79

金盆村

6.31

5.28

1.70

麻杨村

7.21

7.21

1.80

永和村

6.80

6.80

1.43

转洞村

7.30

7.30

1.89

小计

62.52

61.06

20.30

2

平滩河、雍溪河上游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宝顶镇

古佛村

8.27

7.77

3.66

古林村

4.21

4.21

2.64

回龙镇

白鹤村

5.73

5.73

2.42

会源村

5.79

5.79

2.81

骑胜村

6.41

6.41

1.72

水鸭村

6.49

6.43

2.21

新权社区

6.65

6.65

2.67

幸福村

7.66

7.51

2.76

永兴村

8.00

7.66

3.23

万古镇

大雄村

5.96

5.96

1.65

峰高村

3.47

3.47

1.12

三元村

6.95

6.92

2.98

万兴社区

1.68

1.68

0.74

智凤

街道

八里村

5.93

5.93

2.05

黄连社区

9.21

9.21

2.92

小计

92.41

91.33

35.58

3

濑溪河中游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宝兴镇

虎形村

5.02

5.02

2.41

龙水镇

大围村

7.97

7.97

4.29

江明村

3.63

3.63

1.45

十里社区

5.05

5.05

1.57

西一社区

0.35

0.35

0.01

珠溪镇

宝珠村

5.40

5.40

1.87

盘龙村

6.52

6.52

2.79

双滩村

6.57

6.57

3.01

小滩村

6.25

6.25

2.54

玉河村

3.83

3.83

1.50

玉滩村

5.42

5.42

2.36

小计

56.02

56.02

23.79

合计

210.95

208.41

79.67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经开区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群团各部门。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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