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大足水利函〔2025〕61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东部供水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议》(第19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大足区东部片区现设有10座水厂,覆盖11个镇街,总供水规模2.9万吨/天。按照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为提升东部片区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规划了东部供水中心工程,该项目由取水工程、东部水厂、输水管道三个部分组成,设计总供水规模10万m³/d,项目原定于2025年—2026年实施。
今年2月19日,区委书记、区长徐晓勇同志主持会议,专题研究我区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的相关配套项目建设,结合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会议决定3—5年内再实施东部供水中心建设。当前,我局将会同项目业主单位区文旅集团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为下步实施奠定基础。
此答复函已经郭礼刚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5年6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