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4-0001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1-29 |
[ 成文日期 ] | 2024-01-29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4-0001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1-29 |
[ 成文日期 ] | 2024-01-29 |
[ 有效性 ] |
关于宝顶山-北山快速通道工程 (大足区S302宝顶至龙岗段改线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4〕6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宝顶山-北山快速通道工程
(大足区S302宝顶至龙岗段改线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大足石刻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宝顶山-北山快速通道工程(大足区S302宝顶至龙岗段改线工程)》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宝顶山-北山快速通道工程(大足区S302宝顶至龙岗段改线工程)属新建公路,建设单位为重庆大足石刻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起点位于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穿越棠香街道,终点位于龙岗街道。总用地面积65.97hm2,永久占地46.04hm2,临时占地19.93hm2,本项目土地征地及拆迁工作由政府完成,征地拆迁建筑物33147m2,业主单位不承担拆迁与安置任务,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解决。本项目无专项设施迁改。土石方开挖总量131.14万m3(含表土剥离8.36万m3),回填土石方总量70.42万m3(含表土回填8.36万m3),余方60.72万m3,余方运至设置在项目沿线5处弃土场。已于2022年7月开工,预计将于2024年12月完工,总工期30个月。总投资12610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5385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
项目总长9.403km,由主线和连接线两部分构成,主线起点K0+000向西展线,终点桩号K7+059,全长7.059km。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连接线LK0+000起于主线K3+873处,终点桩号为LK2+344,全长2.344km,采用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线共设桥梁2座,分别为芋禾沟大桥(左线ZK1+897~ZK2+293,右线K1+880~K2+276),和上游村大桥(K3+237~K3+573)。共设隧道2座,分别为宝棠隧道(左线Z1K0+805~Z1K1+679,右线K0+795~K1+675),和龙岗隧道(左线Z2K4+680~Z2K6+475,右线K4+690~K6+490)。连接线起点LK0+000于主线K3+873处,路线向南布设,终点桩号LK2+344,全长2.344km。采用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保绿化及其他工程等。
施工营地共分为拌和场、施工驻地和施工场地三部分,共计布置3处拌和站,3处施工驻地,2处施工场地,共计新增临时占地5.41hm2。道路施工便道共计新增8.247km,路宽4.5m~6.5m,路面结构为20cm片碎石基层+10cm泥结碎石,新增临时占地7.35hm2。本项目主体共设计10处弃土场,因施工后实际弃土量较设计值减少,故本项目结合弃土场综合运距、容量等综合考虑,实际仅启用了1#、4#、5#、7#和10#共5处弃土场。本项目弃方分别运往设在线路沿线的5处弃土场,其中7#弃土场为永久占地,永久占地面积为3.08hm2,剩余4处弃土场均为临时占地,临时占地面积为5.70hm2,弃土场用地面积共8.78hm2。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5.97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覆盖率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使工程区地表径流产生的泥沙量显著减少,一方面可改善工程区环境,提高其自然景观;另一方面,项目临近水系,可减少输沙量,有利于减少洪涝灾害的发生。此外,方案的有效落实可提升建设单位保护环境、改善环境的良好形象,为其他建设单位提供示范和借鉴,促进当地的水土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
水土保持工程实施后,将有效控制因该工程建设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恢复和重建因工程建设而破坏的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造就良好的生态环境。因此,水土保持方案着重分析方案实施后在控制人为水土流失方面所产生的保水、保土、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主体工程安全运行的作用和效益。本方案效益分析的主要内容为绿化美化在实施水土保持治理措施后所产生的效益。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二)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六)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七)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单位依据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再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后,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分期建设、分期投入使用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相应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八)在2024年1月1日前,向区税务局申请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92.35982万元。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4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宝顶山-北山快速通道工程(大足区S302宝顶至龙岗段改线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大足区 |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临时工程、沿线设施工程、环保绿化工程及其他工程等。分为主线和连接线两部分。 主线起点K0+000,向西展线,终点桩号K7+059,全长7.059km,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4.5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连接线LK0+000起于主线K3+873处,终点桩号为LK2+344,全长2.344km,采用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
总投资(万元) |
126109 | ||||||||
土建投资(万元) |
85385 | ||||||||||
动工时间 |
2022年7月 |
完工时间 |
2024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5年 | ||||||
工程占地(hm²) |
65.97 |
永久占地 |
46.04 |
临时占地 |
19.93 | ||||||
土石方量(万m³)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弃方 | |||||||
131.14(含表土剥离8.36) |
70.42(含表土回填8.36) |
/ |
60.72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侵蚀剥蚀丘陵、低山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²) |
65.97 |
容许水土流失量〔t/(km²·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15374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12630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 ||||||||||
防治 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及工程量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截水沟4306m、边沟14740m、急流槽2025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8.00万m3、土地整治1.15hm2、表土回填1.86万m3。 |
主体已列:中央分隔带4584m2、路基路面景观绿化12476m2、边坡植草绿化45227m2。 |
方案新增:防雨布35000m2、临时沉砂池7座 | ||||||||
桥梁工程防治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37万m3、土地整治0.32hm2、表土回填0.10万m3 |
方案新增:播撒草籽3242m2 |
方案新增:防雨布10000m2、临时排水沟316m、临时沉砂池2座、彩钢板拦挡720m2 | ||||||||
隧道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截水沟1804.79m、边沟2492.88m;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1.23hm2、表土回填0.68万m3 |
主体已列:隧道出入口绿化17940m2、三维网植草4814.15m2。 |
方案新增:防雨布12000m2 | ||||||||
施工营地防治区 |
主体已列:复耕1.81hm2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5.41hm2、表土回填1.44万m3 |
方案新增:种植灌木3.60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663m、临时沉砂池3座 |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主体已列:复耕2.27hm2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7.35hm2、表土回填1.98万m3 |
方案新增:种植灌木5.08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1621m、临时沉砂池30座 | ||||||||
弃土场防治区 |
主体已列:排水沟3522m,挡渣墙516m;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5.7hm2、表土回填1.71万m3 |
方案新增:种植灌木5.7hm2 |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8.78hm2 | ||||||||
表土堆场防治区 |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1.47hm2、表土回填0.44万m3 |
方案新增:种植灌木1.47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189m、临时拦挡212m、临时覆盖1.47hm2 | ||||||||
投资(万元) |
2409.87(新增246.60) |
1927.99(新增130.44) |
216.43(新增216.43)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4949.23(新增988.41) |
独立费用(万元) |
112.21 | ||||||||
监理费(万元) |
10 |
监测费(万元) |
48.91 |
补偿费(元) |
923598.2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玖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大足石刻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陈春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张军 | ||||||||
地 址 |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30-9 |
地 址 |
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香山社区北宋街195号 | ||||||||
邮 编 |
400000 |
邮 编 |
402360 | ||||||||
联系人及电话 |
尹小曼 |
联系人及电话 |
徐成贵 | ||||||||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规划设计科(行政审批科) 2024年1月19日印发
1